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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态史诗的数字化生存

2017-01-10 05:27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心直口快】

  作者:蔡 熙(嘉兴学院文法学院教授)

  今天我们的社会虽然步了入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智慧地球等数字空间为特征的大数据时代,但在我国西南的民族地区依然流传着不少活态史诗,如苗族史诗《亚鲁王》、彝族史诗《吱嘎阿鲁王》、哈尼族史诗《哈尼阿培聪坡坡》等。所谓活态史诗即是以口耳相传为主要传播方式,以仪式展演为主要生存形态的史诗。活态史诗是一种融混性的艺术,往往与宗教祭祀、巫术、音乐、舞蹈等紧密结合在一起,集唱、诵、仪式表演于一体,具有文学、历史学、人类学、宗教学、神话学、艺术学、美学、语言学等多学科价值。

  一般而言,活态史诗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即史诗传承人、听众和演唱语境。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史诗的传承人,如苗族的“东郎”、羌族的“释比”、彝族的“毕摩”、哈尼族的“摩匹”,他们不仅是演诵史诗的民间艺人,同时还是民族文化的承载者和传播者。歌师与听众,是史诗传承的主体;歌师与听众的互动,是史诗传承的生命力所在。仪式展演呈现为以活态史诗为纽带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多维度的交流、沟通和互动,显而易见的是,这是一个流动不息的、富于生命的口头演述传统,它具有易逝性,变异性,多样性。口头传统在展演中获得生命力,每一次新的展演都为传承构成一次机会。

  但是,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信息化的加速发展,偏远地区日渐与外界相通,活态史诗以及相关习俗仪式赖以生存、传承的传统社会空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史诗传承的文化氛围正在加速散逸和消失,如仪式的意义日渐削弱,史诗的传承日益小众,史诗的传承者后继乏人……

  为了更好地保存活态史诗这份珍贵的文化遗产,深入山寨田间进行调查、搜集、记录、翻译、出版,把口传的史诗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出版或存放在博物馆里,使其以“第二生命”在更广泛的人群中得以传播,为多种保护渠道提供了可能。虽然对口传史诗的记录出版十分迫切,但是抢救性的记录绝非单纯的文本所能解决。首先,将一部口传史诗过度文本化之后,其想象空间必然会大大缩小。其次,流传于民间的口传史诗在流传过程中仍在不断发生变异。因此,对于口传史诗需要在口头与文本之间保持适度张力,为自由发挥留下空间。第三,用文本记录的史诗无法再现唱诵者的嗓音生理信息、呼吸节奏信息、心理信息等具有文化意义的信息。第四,单一的文字文本由于没有对唱诵语境的背景作出说明,也没有录音、录像、照片作为相应的背景参照,从而使得史诗的真实性、原真性大打折扣。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活态史诗的数字化传承提供了新的契机。大数据具有数据类型繁多、处理速度快、数据体量巨大、价值密度低等特征。大数据的价值在于它为我们的生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可量化的维度,也改变了人类记录语言和口传文化的内容和方式,过去不可计量、难以存储、不易分析和不方便共享的很多东西如今可以进行数据化处理和传输。

  综合运用影像、录音、图片等数字化处理手段,来生动地呈现活态史诗的整个展演过程,不仅可以全息地呈现歌师在表演过程中的眼神、表情、手势、嗓音变化、肢体语言、乐器技巧、音乐旋律等展演风格,而且还可以再现听众的表情和反应以及演述语境,原汁原味地呈现口头传统的风貌。在当今云计算时代,数字化的文化形式不仅易于复制和传播,也方便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学习唱诵活态史诗。可见,数字化传承对于活态史诗的保护和传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推进活态史诗的数字化传承,不能不关注视觉背后的人的生存和发展状态。运用数字影像的方式,拍摄活态史诗等民间文化遗产,编纂和播映数字影像作品,必须反对滥用数字影像之权力,也反对通过摆拍、虚构或拼凑素材等方法,炮制符合自身需求的数字影像文本,必须坚持以对他者文化的尊重作为最基本的取舍标准。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10日 12版)

[责任编辑:白丽克孜·帕哈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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