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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科普”新特征

2017-01-12 04:57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灼见】   

  作者:黄庆桥(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副研究员)

  “互联网+科普”并非互联网和传统科普模式的简单组合,而是互联网与新时期科普规律加成后的升级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互联网+科普”新特征

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一是载体新。科普的主要传播载体是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手机等新媒体,更符合新时代读者的阅读习惯——可以利用零碎时间,随时随地了解和阅读,且信息容量大、更新速度快。

  二是形式新。“形式新”意味着新科普采取更多、更丰富有趣的形式推介科学知识,如漫画、视频、网络直播、电影评论、时事评论、科学趣闻、专家辩论、线下课程与互动等。

  三是内容新。科普不再局限于类似《十万个为什么》中的内容,而是具有更广阔的容纳度和更前沿的敏感度:从《三体》中的物理知识到美国航空航天局最新发回的照片,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辩论到基因编辑引发的伦理之争,更能引发民众的思考与共鸣。此外,传统科普的形式以“宣讲”为主,默认是由“专家”向“群众”普及,而“新内容”的出现则让“受众”不再被动接受,而是可以通过留言、评论等方式发表意见。这使得科普不再自上而下,而是平等的交流。

  四是作者新。以往我国科普从业人员比较固定,不少人脱离研究一线,而科学家反而比较少进行科普。现在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已经开始在科普领域发出自己的声音,一些研究院所也创办了自己的公众号,让一线科技工作者真正参与到科普事业中来。

  五是受众新。我国早期科普读物的目标对象是中小学生以及广大农民、市民等,新科普的受众则大大拓展,如白领、大学生、企业管理者、人文学者等,2016年年初发生的“引力波”刷爆朋友圈事件正说明了网络科普受众的变化。我国网民的数量已经突破7亿,与传统科普相比,“互联网+科普”正以更迅疾的速度普惠更广阔的人群。

  六是模式新。我国的科普事业长期以来由国家投入,基本上是不盈利的。而“互联网+科普”则具有广阔的产业化前景,虽然目前还不能实现长期、稳定的赢利,但是一些优秀的网络科普平台却已经摸索并实践了一些短期赢利的方法。比如,采取品牌推介、打赏等方式。一方面,读者不必像买纸质书籍一样为阅读付费,但可以自愿打赏心仪的科普作品;另一方面,科普平台能从赞助商处获得收入,拥有更灵活的发展空间。除此之外,一些科技新媒体在拥有了大量的读者和粉丝后,可以凭借其影响力获得融资,以影响力换取商业价值,这不失为“互联网+科普”繁荣发展的一条途径。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12日 13版)

[责任编辑:白丽克孜·帕哈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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