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解读《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光明日报记者 袁于飞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这是我国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就总体方案出台的原因、背景、过程、主要内容等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我国为什么要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是国际经贸往来和技术合作的通行规则。在国际上,一般知识产权包括了专利、商标、版权等内容。在我国,专利、商标、版权等分属不同的行政部门管理。而多个部门分别管理不同类别的知识产权造成管理职责不清,行政效率不高,行政资源分散,不利于全面、依法、严格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
而且,多部门分别管理知识产权的模式,增加了市场主体创新和维权成本,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实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可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有效加强技术创新成果供给,更有效促进各类资源向创新者集聚,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从各国实践看,对各类知识产权实行综合集中管理符合客观规律和国际通行做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88个成员国中(截至2016年年底)有181个国家实行综合管理。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保护海外知识产权利益的需求明显增加,我国需要形成更加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更好维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利益。
记者:总体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是怎样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是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需要。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侵权易发多发,体制机制障碍是重要原因之一,所以亟须加强行政资源整合,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抓紧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
在2016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进行了部署,明确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落实。按照相关部署要求,针对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保护不够严格、服务能力不强、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缺乏强有力支撑等突出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2016年12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2016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由此可见,“总体方案”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改变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多部门管理的旧格局,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
记者: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向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前,实行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就是要充分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激励全社会的创新创业,近期主要的任务目标有以下几点:
一是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优化执法资源,统筹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做好与知识产权司法工作的衔接。
二是整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我国将构建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
三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机制,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我国将统筹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促进政策,指导市场主体综合运用专利、商标和版权组合策略,全方位、立体化地保护产品、技术、工业设计等知识产权,引导市场主体综合运营知识产权。另外,我国还将促进知识产权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加快药品等领域过期专利技术的有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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