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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补贴”的来源去向须明确

2017-01-24 03:12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对于要不要给一线劳动者发放“雾霾补贴”的问题,公众并不缺少共识。与之相较,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钱从哪里来?补贴怎么发?

  作者:然玉

  据媒体报道,在刚闭幕的河南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代纪玲、刘哲、潘伟斌等9位省政协委员联名递交提案,提议给交警和环卫工等“一线人员”发放“雾霾补贴”,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此前,一项针对“雾霾补贴”的网上调查显示,95%的参与调查者支持发放“雾霾补贴”,其中88%的参与者表示支持和理解优先给户外劳动者发放“雾霾补贴”。

  发放“雾霾补贴”,在一些外企中早已有所尝试,也引发过舆论的讨论。与之相较,在公共层面关于“雾霾补贴”的建议与讨论,显然更具代表性和影响力。此番,河南省9位政协委员联名递交提案,提议给一线工作者发放“雾霾补贴”,便是契合了时代背景,负责任地履行了参政议政的职能。客观来说,这一提议不仅很有现实针对性,而且显然有着殷实的民意基础。

  雾霾有害身体健康。对于寻常人来说,在雾霾天里可以通过减少外出、取消露天活动来尽量规避伤害。但是,对于交警、环卫工等一线劳动者来说,其户外工作缺少弹性变通的空间,即便是重霾天里,也不得不长时间在室外工作。基于这种显而易见的权益损害与健康威胁,他们理应获得对应的补偿。给一线劳动者发放“雾霾补贴”,一方面体现出一个社会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也是出于最基本的“报偿与投入对等”的公平原则。

  需要厘清的是,给一线劳动者相应的“雾霾补贴”,其最根本的目的并不是给他们所受到的伤害埋单,而是为了能够创造条件,让他们增强自我保护、避免健康受损的条件和能力。诚如之前有人所建议的,“雾霾补贴”是为了优先为环卫工、建筑工、快递员、交警等户外工作者提供健康支持,保障其健康呼吸的权益。此处所说的“补贴”,既可以是直接的货币补贴,也可以是实物、服务等形式的补贴。

  对于要不要给一线劳动者发放“雾霾补贴”的问题,公众并不缺少共识。与之相较,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钱从哪里来?补贴怎么发?对于前者,我们显然先要明确雾霾产生的责任主体,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向污染排放企业收取相应费用,并从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对公众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补偿;而之于后者,补贴发放还应体现出“现实指向性”以及“定向使用”的初衷,从而确保这笔资金能够真正有助于一线工作者降低患病风险、为健康保驾护航。我们应该通过回答这两个问题,最终推动这一提议的落地实行。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24日 02版)

[责任编辑:蔡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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