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陈海波21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该局委托相关部门对全国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发现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整车重量、把立管静负荷等项目不合格率偏高。据介绍,有57批次样车的重量超过标准40千克的规定,主要是因为车身配置提升、电池容量加大等。整车重量过重对制动性能的要求更高,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的伤害也可能会加大。有52批次样车的把立管静负荷项目不合格,骑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把立管变形甚至断裂,导致车辆失控,引发事故。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22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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