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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众文化”不可取

2017-02-22 03:0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网言】

  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南充一名女子因涉嫌盗窃,其身上被挂了一块写有“我是小偷”的牌子示众。

  从法治的角度来说,一个崇尚“示众文化”的社会,每个人都可能是潜在的受害者。法治与人治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我们不再以人的情绪和主观想法,去判定一个涉嫌犯罪之人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而是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由国家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只有使犯罪嫌疑人正常的公民权利也能够得到完整保护,这样的社会才能让每个人都享有确定的正义庇护。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郝昆 摘编:罗旭晨)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22日 02版)

[责任编辑: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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