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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学区房热”需在关键点发力

2017-03-22 04:26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时评】

  作者:熊丙奇

  北京市教委近日表示,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近日将启动,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另外,“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市教委将完善入学政策,指导区教委在热点区域试行多校划片,降低学区房的择校功能。

  去年,媒体曾报道,在北京一房产中介网站上看到一个超级奇葩的学区“房”,无实体房间,为小院过道,但可落户,可念边上的一个小学,标价150万元。这引起舆论哗然。北京市教委明确“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回应的就是这一报道。然而,毕竟“过道学区房”十分特殊,属于个例,整体上怎样治理学区房热才是关键。

  对于治理学区房热,近年来各地政府都在想办法。基本的思路是给学区房提出限制条件。比如,2015年,广州越秀区教育局首次对30平方米以下的小面积房产住户的适龄儿童上学问题进行明确划分,提出,若在当年4月15日以前买的则可上对口小学,过了4月15日则不一定能上对口小学。有关部门认为购买30平方米的小面积房产,就是冲着学区去的,可是,这一限制随即引来争议:法律依据何在?这不是对购买小面积房产人的歧视吗?不得不说,这些治理学区房热的措施,存在侵犯学区房购买者合法权益的嫌疑。

  包括目前各地实施的多校划片入学政策,也是用技术手段,来降低学区房的“择校功能”,由于实行多校划片,就是购买了学区房,也不一定能进优质校,学区内的优质校要实行电脑摇号入学。但是,这只是外围措施,如果学区与学区之间的办学质量相差很大,多校划片入学并不能缓解家长的择校焦虑。

  治理择校热,根本在于疏导家长的择校需求,这必须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缩小学校间的办学质量、条件差距。此次北京市教委也强调,要整合教育资源,全方位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降低择校需求,并指出,“这是遏制学区房乱象的治本之策,也是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同时要求深化干部教师交流,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师资水平差异,带动提升每一所学校的办学质量,让学生在家门口上好学,缓解盲目择校焦虑。但如何做到,是对政府部门的考验。

  首先,应该强化省级财政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具体到北京,则是由县区财政保障义务教育,改革为市级财政统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经费和教师待遇。如果依靠区县财政保障本区县的义务教育经费,必定会因区县财政实力的差距,存在教育投入、保障力度的差距。从发达国家实现义务教育均衡的经验看,均由州财政甚至中央财政保障义务教育经费。

  其次,应建立学区教育委员会,对学区实行学区制管理。我国各地目前的“学区”,仅仅是对口入学的区域划分,而非美国等其他国家实行“学区制”治理的学区。实行学区制治理,学区有学区教育委员会,由政府官员、立法机构成员、学校领导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制订学区教育战略,监督学区办学。这有利于教育资源在学区内的均衡配置,也在学生入学时,通过学区委员会的参与、监督,做到公平、公正。

  择校热、学区房热,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大难问题,治理这一问题,需要在关键点上动真格。如果一个地方不存在所谓的学区房,或者学区房价格与其他地区差不多,这才实现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22日 02版)

[责任编辑: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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