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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启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2017-03-23 04:56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取消药品加成、诊疗费、挂号费 增设医事服务费

北京全面启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光明日报北京3月22日电(记者董城)北京市22日下午召开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宣布,社会关注已久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将于2017年4月8日正式实施。此次改革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北京市属地范围内的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诊疗费、挂号费,增设医事服务费,彻底告别以药补医的历史。

  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指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是国务院今年确定的一项重要医改任务。北京市将率先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即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收入从现在的服务收费、财政补助和药品加成收入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这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重大变革。

  据了解,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均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素芳介绍,根据北京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核实和确认,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今后,这些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医事服务费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此外,北京市今后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上调护理、中医、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下调CT、核磁等大型检查设备收费价格。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就医时享受同等医疗待遇,这次改革中,北京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新农合定点)都将参加,执行同一个政策。北京市已全面部署在医保报销政策上为本次改革提供支持。其中,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定额报销40元,二级普通门诊定额报销28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额报销19元。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报销。同时,对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23日 01版)

[责任编辑: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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