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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也要落实到“嘴”上

2017-03-29 04:1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法治也要落实到“嘴”上

  【光明谈】

  作者:易之

  “是你(们)懂法律还是我懂法律”“不交代,把你的丑事(隐私)抖出来”“这事情你(们)找谁都没用,不服就去告吧,随便去哪儿告”……日前,江苏省检察院下发了《江苏省检查人员职业禁语》。上述那些“雷语”,将成为全省检察人员的禁语。

  种种看似无意识的口不择言,不只是话风粗粝,更是对法治精神、法律程序的戕害。作为检察人员,更需要谨言慎行,说有悖于基础法律常识的话,有损法律的权威性。依法治国已成时代背景,法律法规的制定也要落实到人们的行为方式与思维习惯。言语的背后是态度,态度的背后是思维。法治也要落实到“嘴”上,少说一些莽撞无知的话,才能对法律多一分敬畏。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29日 01版)

[责任编辑: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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