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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记录”助力城管形象改善

2017-04-03 03:0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网言】

  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在为城市正常运行提供保障的同时,也经常遭到公众“吐槽”。尤其是城管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发生冲突时,很容易被公众先入为主地认为是冲突的引发者或主要的过错方。城管“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的统一要求,将有力改变这种状况。此外,警察执法允许公众拍摄,城管的执法过程是不是可以被拍摄,也应该予以明确。

  (原载于红网 作者:张楠之 摘编:曹艺秋)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03日 02版)

[责任编辑:杨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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