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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平安需多方合力拱卫

2017-04-14 05:1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谢伟锋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把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放在公共安全的突出位置,将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校园安全是社会最敏感的神经之一。最近发生的学生群体性踩踏、校园欺凌等个别校园负面事件,持续牵扯人心,引发社会讨论。在这种现实语境下,建设平安校园,确实是“事关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幸福”的大事。

  中小学和幼儿园阶段的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处于相对弱势的状态,他们的健康成长,需要社会各界不断加强安全保障。按照此次会议部署,要“对校园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牵住这个“牛鼻子”,其目的在于通过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建立责任清晰到人的考核机制,全面落实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校长(园长)负责制还能产生正面的引领效应,通过责任和压力的传导,打开工作局面。

  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事件严重威胁着校园安全。“建立防控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也是平安校园建设的重中之重。除了在学校和家庭之间进行有效衔接外,防控校园欺凌不能忽略了法治意识的普及。彰显法治的引领效应,呼唤有关部门的刚性执法,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而不是简单的批评教育。

  安全问题必须做到万无一失,否则一失万无。对任何可能潜存安全隐患的细节和环节,都要全力排查、未雨绸缪,把工作做在前面。校园安全范畴的宽泛,要求学校协同教育主管部门、卫生计生、公关部门、食药监管部门等,编好织密校园安全大网,合理拱卫校园安全。“有针对性地组织地震、火灾疏散和防踩踏等专项演练”“保证学校校舍、场地、教学生活设施等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加强校园卫生防疫和学生集体使用食品药品的监督检查”……每一项部署都事关学生健康与生命,都必须落到实处。

  平安校园建设,单靠学校终究无法“独善其身”,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等都需要在学校建设中主动寻找并站准自己的位置,统筹资源、勠力同心。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来加强社会管理,继而落脚在平安校园建设上。从社会到校园这个闭环一旦完成,必将为平安校园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14日 02版)

[责任编辑:孙宗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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