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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查办“三假”案件39起

2017-04-18 05:02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秋风2017”专项行动

一季度查办“三假”案件39起

  光明日报北京4月17日电(记者刘彬)今年以来,各地“扫黄打非”部门大力开展“秋风2017”专项行动,积极查缴非法报刊,取缔非法设立的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等机构,关闭非法设立的新闻网站、网站频道,依法处理非法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机构和人员,严厉打击冒充新闻从业人员身份从事诈骗、敲诈勒索活动行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1—3月,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报刊13.4万件,查办“三假”案件39起。

  17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对外公布5起“三假”案件,具体案情为:

  一、陕西省宜川县查办“11·16”假记者敲诈勒索案。近期,根据群众举报,延安市宜川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经查,王某某、张某某自2014年起,先后以《法制教育周刊》《法制在线》《法制报》等媒体的记者身份,以曝光企业违规用地、环境污染为由,向本县5名居民敲诈人民币共计10万余元。目前,宜川县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某提起公诉。

  二、山东省平度市查办“9·26”假冒记者诈骗案。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假记者诈骗案。经查,2015年10月至今,朱某某持伪造的《中国报道》记者证与李某、李某某等人合伙,以认识各级党政领导为借口行骗。该三人先后诈骗受害人王某某83万元。目前,朱某某、李某某已被批捕。

  三、陕西省志丹县破获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7年1月,延安市志丹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经查,2016年12月,犯罪嫌疑人朱某以西安商报社深度调查部记者身份,借曝光、举报企业工程作业污染环境为由,敲诈勒索一家石油企业人民币3000元。目前朱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四、陕西西安“1·28假记者招摇撞骗案”判决。2017年3月31日,西安莲湖区人民法院对“1·28假记者招摇撞骗”进行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张某某因犯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董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依法返还被害人赃款63000元。2016年1月28日,自称是检察风云杂志社西部工作站负责人的张某、张某某,到公安莲湖分局反映桃园路派出所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扣押结算条据问题。警方经与检察风云杂志社核实,发现西部工作站系假冒,还曾在山东、河北等多地冒充该杂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警方调查案件时,同伙董某某来到莲湖分局,要求警方停止调查工作并立即将二人释放,警方当场将董某某抓获。经查,张某、张某某、董某某均为无业人员。

  五、广西河池周某某假冒记者诈骗案判决。2017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经查,2014年至2015年,周某某假冒“中国时事新闻社”副总编、“中国案件监督中心”监督员、“中国案与法内参编辑部”新闻工作者、“中国中央数字电视城市建设频道”采编部副主任、央视十二频道法律专家,以帮群众争取到2000万元赔偿为诱饵,前后9次骗取河池罗城县某村村民8万余元。2015年5月,周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18日 04版)

[责任编辑: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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