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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小鲜肉” 文艺作品才能传得开留得下

2017-04-22 04:09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文化评析·如何遏制娱乐圈乱象系列谈之四】

  作者:蔡小文

  近年来,我国文艺创作硕果累累,影视作品百花齐放。但是,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没有根本改变。以“小鲜肉”、高片酬、滥用替身等为突出表征的文娱乱象不仅引起业内人士的声讨,也令广大观众反感。“优秀文艺作品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创造能力和水平。”要达到这个要求,文艺工作者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不少人认为,文娱乱象源于资本涌入,对艺术领域造成侵蚀,艺术质量难保。从现实看,这确实存在。但是,文化事业的发展不能脱离市场,高投入、大制作应该成为影视作品高质量的保证。钱多了,主创人员不能浮躁,不能把作品当“摇钱树”,更不能为了迎合市场制造文化垃圾。

  应当看到,文化资源与资本的对接,目前只是初级阶段,或者说,这个现象本身就是一个不成熟的“小鲜肉”。在这个阶段,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对文艺作品、文化现象来说,出现争论、争议是正常的。只要认真总结、汲取经验教训、创新发展,厘清不同资源的价值,形成合理对接的机制,迎来“1+1>2”的局面,我们的影视文娱事业完全可以超越“小鲜肉”阶段,走向成熟、自信。传得开、留得下的文艺作品就会不断涌现。

  这样说,决不意味着对文娱乱象可以放纵。“举精神之旗,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都离不开文艺。”文艺的使命特征要求整个社会都要有高度的自觉自警,对文艺自身的缺点、不足、错误予以批判。

  树德建言、文以载道,向来是文艺作品的第一责任。在中国,任何时候,都不能让“去思想化”“去价值化”“去历史化”“去中国化”“去主流化”的作品大行其道。虚弱萎靡、玄幻臆想、轻佻浮浪的作品,只能带来整个社会的迷惘和沉沦。李后主沉迷“花明月暗”“昼雨新愁”,宋徽宗描写“宫梅粉淡”“千步锦绣”,结果都成了亡国之君。有学者认为,在宋王朝社会经济最为发展的阶段,其文学代表却是李清照,“雁过也,正伤心”“人比黄花瘦”,这种充满悲情的作品受到时人热捧,反映出当时的国民全无雄健的心志,只习歌舞,不识干戈,北宋很快也就消亡了。如果从时代精神、时代声音的高度去审视目前文娱界乱象,则主题肤浅化、形式粗鄙化、流程速成化、评论口水化、话题低俗化的问题,就不能不引起重视。

  凡此种种都警示我们,文艺不能在市场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处理好义利关系,认真严肃地考虑作品的社会效果,讲品位,重艺德,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为自身留清名,努力以高尚的职业操守、良好的社会形象、文质兼美的优秀作品赢得人民喜爱和欢迎。”

  文艺只有植根现实生活、紧跟时代潮流,才能繁荣发展;只有顺应人民意愿、反映人民关切,才能充满活力。“优秀作品并不拘于一格、不形于一态、不定于一尊,既要有阳春白雪、也要有下里巴人,既要顶天立地、也要铺天盖地。只要有正能量、有感染力,能够温润心灵、启迪心智,传得开、留得下,为人民群众所喜爱,这就是优秀作品。”在树立文化自信的过程中,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文艺工作者应该有“文起八代之衰,而道济天下之溺”的勇气和毅力,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创造出不负人民期望、不负时代要求的文艺作品,去经受历史的检验。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22日 02版)

[责任编辑: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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