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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墨法观念差异的根源

2017-04-22 03:4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冯立鳌(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先秦时代,儒墨法三家对理想政治的设定不同、论证各异,因而在思想体系的重要逻辑节点上,也就有相互区别的思想观念。张荣明、崔立军先生《儒家政治学说的逻辑定位》(见《光明日报》2017年3月11日11版)一文对三家学说的诸多方面,如在鬼神观、道德观、天命观、生活观、圣人观、人才观上各自所持有的不同观念做了周详而清晰的梳理,这对人们认识三家政治学说的基本特征都有重要的启迪。然而,各家所坚持的诸多方面的各种观念有无内在联系,这些观念的同异与差别何以产生,其间的思维逻辑是什么,这应是紧接其后的一个更需弄清的问题。张文所列三家种种思想观念,应该不是孤立的,它们作为某种思想体系一定逻辑节点上的认识,应该存在互相支持互相依赖的关系;它们作为一种思想学说中的构成要素,也必定共同拥有所以生成的根据,而说到底,它们都产生于三家不同的理论本位。

  理论本位,是指一种学说的立足点、生长点,或归根点,它指该理论产生与形成的社会基础。儒墨法三家在大致相同的时代,从不同的社会地基上破土而出,均成长为体系宏大、影响深远的理论学说,其各自的理论本位是不同的。具体说来,脱胎于殷周家族血缘社会的儒家政治学说,关注血缘传承,看重礼仪祖制,守护家族利益,理论上归结到以社稷为本位,反映着当时仍居统治地位的世袭贵族阶层的思想理念。稍迟诞生的墨家学说,反映着当时社会众多小生产者的利益诉求,理论上以下层民众为本位。法家学说代表着正在成长中的权势阶层的利益追求,韩非进一步打造出了为权势君主个人服务的政治思想体系,理论上以权势君主为本位。对儒墨法三家而言,其根系的生长点、它们的理论本位是决定其各种思想观念的根源。

  从思想本位出发考察儒墨法三家各自的理论观点,其脉络联系和形成缘由就十分清楚了。比如,儒家因为要守护当时主流社会贵族阶层世代传承的家族利益,所以需要倡导以血亲关系为根据的差等有别的仁爱观,需要尊崇祖宗制定、世代承袭的礼仪制度;也需要提倡祖宗崇拜、先圣崇拜;在社会治理上坚持德主刑辅,用人上主张亲亲尊尊;儒家认可有条件的天命观,对鬼神的存在未置可否,也无非是要表明家族传承的天意神圣,并使人们对先祖的灵魂保持某种敬畏。其所有观念无不反映着儒家从社稷本位出发,在时代变革中有所损益的家族传承意念。

  墨家以下层民众为本位,因为小生产者没有稍微雄厚的物质财富可供享用,也没有世袭的利益需要守护,更多关注的是现实社会的生存与交往,因而要反对奢靡、节用节葬,意在保障人们最基本的生存生活;社会交往活动中,小生产者只能在对他人利益的维护中才能避免伤害,最终保护自身的利益,所以要破除等级,无差别地兼爱,利人利他;频繁战争的最终受害者都是普通民众,只有反对战争才能维护下层民众的利益,所以要倡导“非攻”;墨家宣扬鬼神的存在,认为天的意志不可违逆,是要用某种方式保证人们对兼爱原则的信奉和实行;社会治理上主张崇尚教化,尚贤使能,则反映着下层民众对家族出身的漠视,表达着他们对素质提升的关注和对个人能力的看重;墨家把大禹打扮成摩顶放踵、苦行救世的圣人,要人们崇奉效法,正表达了对兼爱精神的打造和推崇。

  法家韩非构建了以权势君主个人为本位的“法、势、术”相结合的政治学说。在韩非看来,人的本性都是利己的,君主就要利用人们的利己之心,以物质利益为诱饵,以隐秘的权术为手段,监督臣属和天下人遵照所颁布的法规行事;他反对先圣崇拜、不信鬼神,推崇权势与暴力,就是为了保证权势君主个人意志的伸张。

  儒墨法三家的理论本位不同,对理想社会的设定不同,决定了三家在思想体系的诸多逻辑节点上具有不同的理念,在道德观、天命观、圣人观、生活观、人才观和鬼神观诸多问题上具有不同的见解,也决定了它们对爱、德、贤、圣等概念赋予了不同的意蕴和内涵。但无论如何,不同的思想理念及其内蕴要素都是为各自的理论体系、政治追求服务的,都与各自的生长根系有紧密的联系。可以说,思想根系是它们种种不同观念产生的渊源和形成的缘由,也是三家学说相互划分的根本依据。墨出于孔,尽管双方在圣人观、天命观等方面有相近的理念,但因思想立足点相异,因而构成了不同的学派;荀子在人性观方面与孔孟理念相违,但因为坚守与孔孟相同的理论本位,所以仍不失儒家的本色;韩非虽然师承了荀子的许多思想,但因他构建了为君主个人服务的政治思想,其理论本位移易,因而变成了专制色彩明确的法家,理论本位对整个学说的决定意义可见一斑。

  中庸之道的确是儒家执守的一种重要方法,但这也是儒家学说摆脱不了的理论特征。儒家以社稷为本位,提出的政治主张要顾及家族的血缘传承与礼仪文明的接续,同时又要应对变化着的社会现实,其思想理念必然瞻前顾后:既要守定祖训礼制,又要期冀后嗣强盛;要避免“狂”,又要防止“狷”;既要保证“质”,又要兼顾“文”,等等。因为这种双维度的价值选择,所以中庸就成了最恰当的方法,这种方法是理论本位及其价值理念的必然选择。相比而言,墨家少有传统的包袱,其检验是非的“三表法”把“百姓人民之利”作为最后的落脚点,顾及的是天下民众的利益。与儒墨不同的是,法家政治方案只关注现世君主,在一个点上着力,因而其主张和方案往往是激进的,行为是偏激的。其间孰优孰劣,则需要依据历史的客观进程作出评价。

  儒墨法三家学说生发于中国先秦时代不同的社会根基之上,随着社会演变中新旧生产方式的依次更替,各家学说赖以产生的社会根基无疑会有强盛、走弱乃至消失的不同变化,这直接影响到三家思想的传播广度和掌握人心的程度,同时也刺激它们通过自我调整以适应社会的需要。数千年来,三家学说在社会变迁中经历了不同的演变过程,发生了形式各异的自我调整,同时也立足在异于原初状态的社会根基上,社会意识的演进规律在这里得到了充分展示。然而,“蛇变为龙,不改其纹”,无论如何,儒家思想由于发育早,根基深厚,稳定性稍强,它一直是传统社会秩序及其思想理念的守护力量。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22日 11版)

[责任编辑:李伯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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