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相助 再续辉煌
——写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
光明日报记者 高平
1947年的5月1日,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在乌兰浩特宣告成立。
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一个伟大创举,是我国民族关系史上的一座丰碑,不仅开创了内蒙古历史的新纪元,而且为我们党在全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成功范例。
“五一”会议起航的中国范例
1947年4月2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开幕。来自内蒙古大部分盟旗的蒙古、达斡尔、鄂温克、汉、满、回、朝鲜等各民族代表共393人出席会议。会议通过决议,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选举乌兰夫为自治政府主席。会议决定5月1日为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纪念日。5月19日,毛泽东、朱德复电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祝贺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
图为乌兰浩特首届乡村文化旅游节上的蒙古族舞蹈表演。新华社记者 邓华摄
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高超智慧。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内蒙古地区的西蒙、东蒙以及呼伦贝尔地区由于国内外各种势力的介入和争夺,处在分割飘摇状态。西部在苏尼特右旗建立了“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东部在王爷庙建立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在海拉尔建立了呼伦贝尔自治省(后改为地方自治)政府。
1945年党中央立即派出以乌兰夫为首的大批共产党员从延安出发到内蒙古地区开展工作,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经过3年艰苦复杂的工作和斗争,乌兰浩特“五一”会议终于达成共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人民才能获得彻底解放;只有在中华大家庭中实行“民族平等、民主自治”即“民族区域自治”,内蒙古的蒙古族同胞才会有光明前途。
新中国成立后,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政府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党和国家先后撤销察哈尔、绥远、热河等省,将所辖原内蒙古地域的旗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其中绥远省全域并入,史称“蒙绥合并”)。1956年又将甘肃省所辖巴彦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和额济纳蒙古族自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实现了内蒙古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
借鉴内蒙古自治区的成功经验,我国相继建立新疆、广西、宁夏、西藏4个自治区,并建立30个自治州、121个自治县,形成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三级自治政权,建立了完整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复兴的中国道路
“从阴山高处拖下来的深绿色的山坡,安闲地躺在黄河岸上,沐着阳光。这是多么平静的一个原野!但这个平静的原野在民族关系紧张的历史时期,却经常是一个风浪最大的地方。”史学家翦伯赞在《内蒙访古》一文中这样写道。
70年过去了,如今,这片118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处处是团结祥和、进步繁荣的景象。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为多数的2500万各族人民,协调、创新、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谱写着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北疆乐章。
2016年内蒙古GDP达到1.86万亿元,居全国五个自治区之首。1949年内蒙古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仅为118元,2015年达到11547美元,先后超过东部福建、广东、山东等沿海发达省份,高居人均GDP全国第6位。财政收入2016年达到2016.5亿元。
过去手无寸铁,现在内蒙古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
其中,煤炭产量、电力装机、风电装机、外送电量居全国首位;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的生产能力居全国第一;稀土新材料、云计算、单晶硅产业规模全国第一;牛奶、羊肉产量居全国首位;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6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高速和一级公路总里程居全国前列、铁路运营总里程达到1.35万公里,居全国首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解放初的12.8%大幅上升至2015年的60.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居西部省区第二位。
人们最为关心的生态问题,70年里取得重大成就。1949年,内蒙古森林面积只剩下91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只有7.7%。通过持久和大规模的人工造林和天然林恢复工程,2015年森林面积达到248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1%,林地和森林面积均居全国之首。内蒙古草原的沙化、荒漠化开始于清代,通过禁牧、休牧、轮牧以及退耕还林还草和风沙源治理工程,从2000年开始发生逆转,沙化、荒漠化土地连续16年实现“双减少”,草原植被盖度从30%提高到44%。
科教文卫事业跨越发展。1949年内蒙古文盲率超过90%,中等专业和高等教育几乎一片空白;现在建立起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现代教育体系,全区普通高等学校53所。
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改善,人均寿命由自治区成立初期的不足35岁提高到75.4岁。民族文化大区建设如火如荼,民族文化和艺术、风俗得以保护、传承和弘扬。启动实施“草原文化研究工程”提出草原文化和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同为中华文化源头的全新论断。草原文化在传统与现代的交融中,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
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蔡常青在“内蒙古70年发展论坛”上说,内蒙古7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功实践,是内蒙古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发的伟大成果。
守望相助的亮丽风景
内蒙古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交往融合的重要舞台,蒙古族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创建、发展和完善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实践,形成了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方案。
1947年,制定的《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和《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是民族区域自治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1952年通过的《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为新中国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1984年,由乌兰夫主持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是我国真正意义上解决民族问题的专门法律,有力推动了民族区域自治实践走上法治化轨道,实现了民族工作有法可依,为规范和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加强各民族团结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
内蒙古健全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内蒙古建立了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和19个民族乡。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都确保有少数民族代表参政议政;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负责人均由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截至2015年,共制定和批准了近565件地方法规,对充分保障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利、保障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等发挥了巨大作用。
70年的实践历程表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内蒙古各族人民实现当家做主,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提供了根本性制度性保障。蒙古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实现了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成为管理内蒙古地方社会事务、主宰自己命运的主人,成为内蒙古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和享有者。
没有民族团结,哪个民族也过不上好日子。内蒙古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从1983年开始坚持每年开展“民族团结表彰活动月”活动,1580个先进集体和2192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形成了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氛围。党的十八大以来,建立起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使民族团结教育实现了覆盖青少年的学校系统教育、覆盖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覆盖全社会的媒体宣传教育及覆盖乡村、社区、部队、企业的差别化的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
70年来,内蒙古各族人民和衷共济,团结奋斗,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辉煌业绩,受到几代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20世纪50年代,周恩来总理赞誉内蒙古是“模范自治区”;2007年胡锦涛同志视察内蒙古时,赞扬内蒙古为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树立了“光辉典范”;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希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内蒙古提出,守住“发展、民生、生态”三条底线,打造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边疆安宁、生态文明、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六道亮丽风景线,内蒙古的明天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