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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化为精神追求 外化为自觉行动

2017-05-23 03:3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政协委员之声】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如何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引导人们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我们来听听政协委员的声音。

  姚爱兴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好家风引领社会新风尚

  家风是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社会的价值缩影。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直观体现。社会好风尚,理应从培养好家风开始。

  家庭、学校和社会应群策群力、合力共为,让事事、处处、时时都成为引领家风文化建设的契机。要大力营造家风建设浓厚氛围,要加大对家风的宣传力度,展示文明家庭的治家理念,营造积极争创文明家庭的良好氛围。将“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风”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结合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家庭评选、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开展,组织文明家风家训宣传、评选、展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争做慈母、孝女、贤妻、善邻,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张世珍委员(甘肃省政协副主席):乡村善治期待乡贤文化

  历代乡贤以其自身的文化道德力量教化乡民、反哺桑梓、泽被乡里、温暖故土,对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传承传统文化大有裨益。在新的历史时期,培育新乡贤、弘扬乡贤文化不仅是对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而且是重塑乡土文化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实践。

  建议实施新乡贤培育与成长工程。发现和塑造有见识、有担当、有威望又自愿扎根乡土的乡村能人,树立新的社会公序良俗标尺,营造文明好乡风;出台鼓励发展乡贤文化的政策措施,完善宅基地、社会保障等基础配套政策,寻找和联系离开家乡但心系故土的本土精英,鼓励他们关心故乡、反哺桑梓。同时,还要搭建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的平台,激发乡贤回馈故土的积极性。

  杨健委员(台盟中央副主席):公共政策应发挥正面导向作用

  公共政策具有社会价值引导作用,这种引导应是正面的、引人向善的,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公共政策也涉及公共利益分配,当不遵守公共政策所获取的收益要远远大于遵守公共政策所获取的收益时,有些个体就会钻政策空子,不遵守规则。比如在一些城市,住房限购政策就曾引发不少夫妻假离婚。

  建议党政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时,应注重社会价值引导。公共政策忽视社会价值引导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集聚,故应对公共政策在出台前进行社会稳定和经济效益评估“双评估”。在对公共政策进行社会稳定评估时,应将公共政策社会价值引导功能作为评估、审核的重点内容。

  张来斌委员(中国石油大学校长):鼓励新兴媒体参与公益广告事业

  公益广告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但在“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新兴媒体上却难觅其影,不闻其声。社会责任是大众媒体与生俱来的使命,新兴媒体有责任为道德文明的“种子”提供肥沃土壤,发挥更大的教育引导作用,成为人们潜移默化的“思想导师”。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公益广告的政策扶持。目前我国公益广告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拨款、企业赞助等,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也较难通过市场运作获得后续经济效益,弱化了互联网广告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建议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领域的协调关系,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完善资金保障体系,政府在给予资金扶持的同时,通过补贴、税收等手段鼓励企业、社会机构、团体等参与公益广告事业。

  《光明日报》( 2017年05月23日 15版)

[责任编辑:潘兴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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