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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存高远 培养卓越法治人才

2017-05-26 03:4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治国理政·新思想新实践】

  作者:黄进(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2017年“五四”青年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同中国政法大学师生和首都法学专家、法治工作者代表、高校负责同志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国家长治久安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论述了法治人才培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突出功能和价值定位,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培养卓越法治人才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供了方法。

  法治人才培养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了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法治人才的培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卓越法治人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我国法治人才培养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得到迅速发展。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注入了新的动力。1999年,中国高等教育新一轮改革开启,我国的法学教育在发展、探索、改革与求精中得到长足发展,无论是在规模还是在质量上,都实现了历史性飞跃。2011年,为全面深化国家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国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国家启动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法学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并重、大众化教育兼顾精英教育,初步实现了法学教育、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政法院校主动适应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输送了数以百万计的专业人才。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和机制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法学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不尽完善;社会急需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供给不足;法学学科和其他学科交叉融合还不够深入;教材编写和教学实施偏重于西方法学理论,缺乏鉴别和批判;法学教育重形式、轻实效,法治人才培养重专业教育、轻思想政治教育的现象还存在,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统筹谋划、整体布局。

  全面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方法路径

  立场坚定,正确引领,道路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办好法学教育,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确保法治人才培养的政治方向。要充分利用高校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的优势,加强法治及其相关领域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要加强法治教育思想引领,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我们积极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课程体系,在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中国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相关课程的基础上,开设面向法学专业学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修课程和面向法学以外专业学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通识课程。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架构设计上,强调体系性与专题性相结合,既基本涵盖对应课程的全部教学内容,符合体系要求,又突出个别重点专题,为法治人才培养提供理论与学术滋养,进而确保法治人才培养的政治方向,培养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

  立足中国,借鉴国外,面向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他强调,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要积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法治人才培养要逐步建立起与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完整的知识结构、适度的学分要求、丰富的选择空间的法学课程体系。法学课程体系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相衔接,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法治人才培养中应当切实加强法学教材建设工作。组织编写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避免囫囵吞枣、照搬照抄,为法治人才培养提供能够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优质教材。

  立德树人,德法兼备,明法笃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优秀的法治人才必须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法治人才培养应凸显“健全人格教育”的理念,本着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把学生培养成完完全全的人、正正常常的人、健健康康的人,全面发展的人。为此,中国政法大学积极拓展通识教育新渠道,建立法学公益教学体系,将公益教学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开设法律诊所课程,鼓励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培养法科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开展校长推荐阅读书目工作,每期确定40种书目,提出了课堂内的导读课程与课外的学习圈、读书会并行的双轨制实施思路和方案,拓展了通识教育的新领域。

  立足实践,虚实结合,内外协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为此,要创新实践教学模式,打造虚拟教学平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治人才。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提高实践教学学分比例,提高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实践教学要求。同时,加强实践教学过程控制,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加强校企、校府、校地、校所合作,引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实务部门力量参与法治人才培养,真正实现法治人才培养中同步实践教学。积极探索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探索课程、项目、专业项目的国际合作与双学位联合培养模式等多种国际合作与交流模式,引进国际化教学资源,全面提升法治人才国际化视野。例如,中国政法大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建了“同步实践教学”模式,建立检察案件原始案卷副本档案阅览室、审判案件原始案卷副本档案阅览室、公益法律援助原始案卷副本档案阅览室,受赠原始案例卷宗副本超过60000套,实现使用真实案例进行教学;设立智慧教学楼,创建智慧教学新模式,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创法治人才培养新途径。通过多种举措,实现国内优质司法资源,包括动态的庭审过程、司法卷宗等大批量汇集进校园、进教学、进课堂,逐渐创造“教室+法庭”的教学氛围,让学生在司法实践动态氛围之中学习提高。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的关爱,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对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期望,化为全面做好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力量,努力为党和国家培养更多熟悉和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

  《光明日报》( 2017年05月26日 11版)

[责任编辑: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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