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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7月起将享税收优惠

2017-06-13 05:24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北京6月12日电(记者杨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称,自今年7月1日起,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13日 07版)

[责任编辑: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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