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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纠纷有解吗

2017-06-16 04:5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守护校园创新的沃土·追踪《翩翩起舞的姑娘》版权纠纷事件】

  光明日报记者 姚晓丹

  四川传媒学院毕业生朱航没有想到,会同自己的母校卷入一场纠纷。他的一部电影作品被学校收进了校庆纪念专辑,并标价出售,而在此前未曾获得他的许可。

  此事在网上沸沸扬扬传开之后,引起了广泛关注。在朱航的微博上,不少毕业生留言为他加油鼓劲,出谋划策。吉林省2013年出台的一项“为毕业生免费登记著作权”的新闻再次被学生们顶了起来。

  吉林省版权局自2013年起为全省高校毕业生推出免费登记作品的活动,凡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持有效证件向该省版权局提出申请,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四年来,这项举措被不少学生认为是“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利器”。如何让学生的有效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著作权登记是不是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良方妙药?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

知识产权纠纷有解吗

  江苏泰州开展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宣传活动,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图为活动现场,支持者在横幅上签名。秦淮摄 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著作权登记仅是一种备案方式

  “遗憾的是,著作权登记的做法初衷很好,但实际上,对于被侵权者来说,往往并没有多大意义。”姚欢庆告诉记者,“著作权登记仅仅是一种备案的方式,并不会做追溯查验的工作,即使是涉嫌侵犯学生著作权的这所四川高校拿出这碟校庆专辑来做登记,也是可以的。我认为,这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这是个可悲的案例。作为学校来说,应该天然有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转载前需获得法定许可。但目前看,这一课是欠缺的。现在,这种案例很多,许多人厘不清侵权的概念,法制意识淡薄。”姚欢庆说。

  欠缺的主要是哪些方面?姚欢庆认为,在一些基本概念上,很多人都并不了解。“比如转载报纸、杂志的内容,只需要和相关报刊联系并支付一定费用就可以,但是转载图书等出版物这样做就不行。再比如,学生在学校完成的作品也要按类别分析。学生的作品可以分为专利权和著作权两种,拿论文来说,尽管一篇论文的完成有着导师的心血,可能从观点到谋篇布局再到遣词造句,都闪烁着导师的智慧,但著作权还是归学生本人。不过根据论文管理的需要,学生完成论文之前一般都会授权让学校图书馆等机构免费使用。”

  增进每个公民的法制意识是治本之策

  知识产权案件为何多发?姚欢庆分析,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知识产权作品在消费上的“非对抗性”。

  “知识产权案件不像个人财物那样,被窃取了之后失主就无法使用了。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受害者的作品在完整性等方面并不受影响。因此很多侵权者会理直气壮地说‘你受什么损失了吗?我还帮你宣传了呢’。”

  这些侵权者往往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也不注意保护,致使风气每况愈下。

  既然“著作权登记”的做法意义不大,那么,知识产权纠纷还有办法可解吗?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会在员工和学生入校前,分别发放员工手册和学习手册,在手册中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一套完整的管理规定。当然,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增强法制意识,通过宣传等各种方式增进大家的法制观念。”姚欢庆说。

  很多情况下,知识产权案件仅仅适用于民事纠纷,加强对侵权者的打击力度会不会让这类案件有所减少?姚欢庆认为,答案是否定的。“这是法律的调节方式,只有以侵权行为为业,并且情节恶劣的才适用刑法。还是应该以增进大家的法制意识为主要解决途径。”姚欢庆最后说。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16日 05版)

[责任编辑:邱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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