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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共识的意义与路径

2017-06-23 03:3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桑玉成(复旦大学教授)

  社会共识问题是政治学、社会学以及其他诸多社会科学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这是因为,现代国家有效治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是社会各界对于其主要的或者重要的公共性议题具有良好的共识基础。

  社会共识问题之所以存在,基于两个主要原因:一是,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的物质生活方式决定其精神的以及意识的一般状况。因此,在一个社会里,多层次、多样性的角色分化导致了千差万别丰富多彩的成员结构。在众多的社会成员之间,不仅其社会地位、经济条件有着不同,而且其主观世界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另一方面,由于主观世界本身的特殊性,所以即使是同一社会地位同一经济条件下的不同的社会成员,也有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思想观点和社会主张。二是,所谓的社会,那恰是一个综合性的、组织性的、公共性的概念,即是说,社会其本身既包括了不同物质生活方式的人,同时也包括了不同观念和不同思想的人。因此,要使那么多千差万别的社会成员能够共同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体系当中,能够各得其所、各安本分、相得益彰、共存共荣,就起码得有一些基本的社会共识。

  一个组织化的社会,既是不同社会成员共存的基础,也是推进社会发展的一般条件。古代哲人荀子曾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而彼不能群也。这就充分说明了人之能够有效组织的重要意义。社会之所以是社会,它与人群的重要差别正是在于:对于一般的人群来说,说聚就聚,说散就散;而对于有组织的社会来说,尽管千差万别的社会成员之间有利益的差别,也有思想和观念的分歧,但是其还得共生共存。而致力于达成一般的社会共识,恰是社会成员之间能够共生共存的基础性条件。

  我国当今社会的发展也充分说明了达成社会共识的重要意义。20世纪70年代后期,由于在尽快拨乱反正、集中精力搞经济等一系列重大社会发展问题上,达成了广泛的社会共识,从而成功地推进了改革开放的进程。正是这个进程,为我国最近三四十年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但是也必须注意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国内情势的变化,今天这个时候的社会共识问题似又被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在当今社会,无论是在思想界还是一般的社会层面,广泛社会共识的根基尚没有得以巩固,对于社会发展的很多重大问题似乎又出现了意见纷呈争论不休的格局。更为重要的,关键还不是意见的分歧本身,而在于有些人善于动辄把持有异议者推向对立面,用非此即彼的思想方式对待并处理种种意见纷呈问题。人们注意到,在这样的一种氛围中,我们有很多早已形成共识的理想和追求招致质疑,我们也有一些早就有定论的观念和价值不断地被抛弃,使很多社会成员不知所措。

  记得有位思想家说过,在任何一个社会,思想的平静不仅是阻滞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且更是社会贫瘠的典型表现。这是因为,任何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都是以思想的发展为先导的,而如果缺乏了思想的活跃和繁荣,那无疑也就失去了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和支撑。而且,思想的活跃和繁荣,也一定是促进社会共识的条件和基础。

  从思想的生产和传播规律来看,社会共识的达成,首先需要有各种不同思想和观点的交流、碰撞、斗争与互补,在这个基础上,人们才会在各种不同的思想和观点中获取“最大公约数”。另一方面,一种思想和观点也会在众多社会成员中找到“最大多数的认同群体”,并进而为社会共识奠定主观与客观的基石。致力于推进广泛的社会共识,需要建构如下四个方面的社会机制:

  一是表达机制。在当今这样一个利益多元的社会里,利益诉求以及思想主张的多样性是一种必然的现象。而具有不同利益诉求以及思想主张的社会成员,希望通过正当的途径表达他们的需求和愿望,以争取这种需求和愿望在公共议题中得到反映。这不仅是正当的,而且对于公共议题的决策者来说,也是必要的有利的。有学者认为,对于公共议题的决策者来说,来自社会的不同需求和愿望,恰似一个工厂生产其产品所需要的原材料一样,没有这种原材料,其生产任何产品都是“无米之炊”。如果没有来自社会广泛的利益和意见表达,其决策者也就失去了作出科学决策的必要基础。

  二是容纳机制。既然有不同诉求和思想主张的表达,那么能够容纳各种表达也就成为必需。对于一个工厂来说,它固然需要有用的原材料,但是它一定要寻访各种原材料的市场,才能在许许多多的原材料中找到最有用者。充分的市场是“充足货源”的必要条件。同样,只有在能够容纳各种利益和意见表达的社会条件下,决策者才能获取更为真切和更为有用的思想素材。容纳不是吸纳,有容纳不一定需要吸纳,但是吸纳需要以容纳为基础。对于决策者来说,在作出科学决策之前,一定是广泛吸纳了社会的诸种需求和愿望,并基于此作出了积极的回应。为了能够有效吸纳有用的素材,首先必须有一种容纳机制的存在。

  三是协调机制。增进社会共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种求得“最大公约数”的过程,是一种协调的过程。“共识”的基本要义是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认识,或者说是多数人倾向于认同和支持的认识。这就要求:在公共性议题方面,我们需要舍弃一定的个人利益和意见,并以此作为我们建立共同的利益和意见的基础。而这个过程,也就是协调的过程。现代社会强调公共决策的多数意志原则,而这个所谓的多数意志,正是多数人的协调意志。协调是一种积极的概念,即作为社会需要致力于作出的积极作为。在协调的另一方面,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妥协和让步,即任何公权力主体以及社会成员,为了通过协调以达成社会共识,需要有一种妥协和让步的意识与精神。而唯有这种意识和精神,才能使协调成为可能。

  四是整合机制。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国家是一种公共权力,这种公共权力“凌驾于”社会之上,其主要的功能,正是通过这种公共权力,将社会的种种不可避免的矛盾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可见,作为公共权力的基本功能,正是在于将不同的利益、不同的意见等整合起来,以形成公共的利益和公共的意见,进而获得社会的普遍共识。需要指出的是,公共权力整合社会不同利益和不同意见的过程,应该不是抹杀不同利益和不同意见的过程,而是尊重个性、允许差异、求同存异的过程。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23日 11版)

[责任编辑: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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