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国家能力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通途

2017-07-05 09:46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专家论坛】

  国家能力是指国家为实现国家意志与目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职能过程中所展现的实际效能。这一含义强调国家能力是实现其国家意志与治理目标的能力,是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职能的过程中所具有的能力,是在调整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中形成的能力。国家能力既包括以国家的整体效能为衡量标准的综合能力,又包括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特定活动中所具有的具体能力。

  国家能力是一个历史范畴。伴随着不同的社会发展形态以及国家治理模式的变迁,国家能力呈现不同的历史类型,展现着丰富多彩的能力内容。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看,国家能力大致可划分为:农业社会统治型国家治理模式下以权力与政治统治为主导的国家统治能力、工业社会管制型国家治理模式下以科学管理与规制为主导的国家管理能力、信息社会服务型国家治理模式下以公平与责任为主导的国家服务能力。从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进程看,国家能力发展呈现如下基本规律:在现代化初期,国家普遍强调政治统治与组织动员能力;在现代化中期,国家普遍强调经济发展能力与社会管理能力;在现代化后期,国家普遍强调综合治理能力与公共服务能力。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多元文化背景,各国加强了国家能力的构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国家社会治理能力的构建,具体包括社会整合能力、社会协调能力与社会秩序维护能力的构建。国家社会治理能力的构建价值在于处理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要求超越“国家中心论”与“社会中心论”的局限而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均衡发展,并注意国家能力建设不能取代市场的作用,也不能抑制社会活力。当下各国的经验表明,国家社会治理能力构建必须致力于形成“强国家”与“强社会”的“双强模式”。二是国家经济调控能力的构建,具体包括国家对金融市场的调控能力与对市场秩序的调控能力构建。在现今治理世界经济危机的时代,构建国家经济调控能力的价值在于处理好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力求避免“国家失败”与“市场失灵”,从而实现国家与市场的协调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国家经济调控能力构建并不意味着国家与市场可以彼此不分,而是通过增强国家以法制和管理服务于市场的培育与发展的能力,实现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协调。三是国家公共服务能力构建,具体包括国家提供公共物品能力和尊重与保障公民权利能力的构建。国家公共服务能力构建的实质是维护社会服务的均等化,即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民权利。构建国家公共服务能力的价值在于通过处理好国家与公民的关系,破解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冲突,从而实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和谐。四是国家创新能力的构建。国家创新能力是指国家作为创新主体,凭借政府、政策、制度的力量,组织和利用国家创新资源推动国家创新发展活动的能力,具体包括管理创新能力与制度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是国家各种能力整合而成的一种综合能力,表现为将思维创造力转化为现实的社会化能力、运用和组合不同资源的能力,以及创造社会需求的能力。国家创新能力与国家的发展程度直接相关,它是当今国家发展的战略重点,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更是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国家能力及其建设整体得到显著提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保持高水平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国家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对世界的影响力不断增强。这些成就的取得与有效的国家能力密不可分。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受制于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国家能力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国家能力结构失衡、规范缺失、价值误区等问题都有所表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为此,亟须提升国家能力,破除妨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各种因素。

  首先,要优化国家能力结构。优化国家能力结构的目的在于实现政治治理能力与社会发展能力之间的平衡。这就要求在保证政治秩序维护能力与经济调控能力高水平运作的前提下,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激活社会力量、消解社会矛盾、保证社会公正与维护社会秩序;二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满足社会公众的公共需求,提高公共物品供给能力与水平,践行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宗旨;三是提升文化治理能力,吸取、整合优秀的传统与现代文化资源,关注国家政治现实及其背后的文化意涵,关注公民价值观对政治的影响,为国家治理提供文化角度的解释;四是提升伦理治理能力,利用我国丰富的伦理资源,努力探求治理主体伦理建设的内容与路径,探究国家公共政策与公共发展的伦理内涵与道德追求,从而强化国家治理的道德合理性基础。

  其次,要提高国家能力的效能。主要包括:一是国家能力的开放化。我国要适应参与全球竞争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国家参与和治理全球化的水平,在全球竞争中提升国家能力,进而提高国际竞争力。二是国家能力的现代化。将现代科学技术应用于现代国家治理,实现电子政府与国家治理的网络化,不断提升国家能力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国家治理绩效。三是国家能力的社会化。在国家职能转变过程中,将部分职能转移给社会公共组织,促进国家能力与社会能力之间彼此协调、相互促进。

  最后,要加强国家能力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解决我国国家能力规范缺失的重要途径。在这方面,一是要界定国家行为的合理范围。这就需要重构国家与社会、市场的关系,合理界定国家行为的领域,准确定位国家职能范围。二是要加强基础制度建设与法制建设。包括加强社会福利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建设,提高国家制度能力与制度绩效;推行依法治国,加强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使国家权力受法律制约和约束,确保国家能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三是要推行责任清单制度,以责任约束国家能力行为。通过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明确国家与社会、公民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保证国家行为不随意侵害社会组织与公民利益,同时,社会组织与公民也要遵守国家法律规范,从而保证国家行为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总之,国家能力是一个综合范畴,国家能力的内涵将随着社会的发展与需要而不断丰富,国家能力的强弱决定国家治理质量的高低,也决定国家的国际地位。因此,国家能力提升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与有效途径。

  (作者:何颖 霍建国,分别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期国家能力及其建设问题研究”负责人、黑龙江大学教授,课题组成员、黑龙江大学副教授)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05日 11版)

[责任编辑:邱亭]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