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跑出规范执法加速度

2017-07-14 04:49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砥砺奋进的五年·法治中国新时代

  光明日报记者 王昊魁

  “没想到案件办得这么快,通过市公安局发送的短信,登录查询系统,输入案件编号和验证码,整个办案流程一目了然,心里暖洋洋的。”尽管事情过去一个多月,江苏南京市民刘女士,仍然对南京警方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心存敬佩与感激。

  原来,今年5月26日晚,南京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鼓楼区山西路百货门口一女子被一名男子殴打”。接警后,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鼓楼派出所民警丁豹、王涌佩戴好9小件单警执法装备,打开执法记录仪,立即赶往现场。

  途中,丁豹的警务通手机收到一条市公安局警务综合平台发来的短信,内容是与殴打他人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处置注意事项。到达现场后,丁豹等人利用收到的警情处置规范,表明身份、问清警情、控制打人者,现场收集围观群众证言,一整套接处警规范要领一气呵成。

  随后,丁豹、王涌把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处理。现场取得的证据显示,刘女士因琐事与男子王某发生口角,王某恼羞成怒,对刘某进行殴打。根据证据和情节,公安机关利用“行政案件自动量罚系统”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并处200元罚款。在充足的证据面前,王某不得不低下了头。

  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工作的第一线,能不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仅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而且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近5年特别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扭住关键、持续用力,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有效提升了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掀开了新的篇章。

  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部署要求,以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跑出了加速度,掀起了新高潮,取得了新成效。

  强化公安执法制度建设。公安部修订《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公安部关于实施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及近500项裁量基准,为公安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此外,公安部对《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今年4月,公安部对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情况进行了通报。据统计,2016年全国被考评的3557个市级公安机关执法部门和分县局公安机关中,执法质量优秀单位1644个,同比上升2.74个百分点。

  以公开倒逼规范。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加强“阳光警务”建设,大力推进治安、户政、交通、消防、出入境等行政管理领域的执法公开,以及刑事、行政案件信息向特定对象公开等工作。目前全国25个省区市建立运行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

  “民警不通过基本级考试不得执法办案,不通过中级考试,不得担任科所队长,将通过高级考试的民警纳入人才专家库”,这一由公安部推行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全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有214.92万(人次)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112.46万(人次)民警取得中级执法资格,4.08万(人次)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人们看到,全国公安机关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敢于担当的勇气,推动着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向纵深。

  专家点评

  法治公安建设成绩有目共睹

  作者:湛中乐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近年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健全执法办案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强化执法责任追究、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公安法治舆论环境也逐步改善,人民群众在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与案件办理中越来越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公安机关强调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来提升办案质量:建立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加强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同时还注意规范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执法权力监督制约这一重要环节,以执法程序为核心,从源头防控到过程监督,再到责任追究,全面构建公安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此外,公安机关还以信息化助推执法监督管理。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实战化执法培训,强化重点培训,着力提升法治意识。

  可以说,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累累硕果,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基础建设更加健全、民警执法能力不断提升,法治公安建设的成绩有目共睹。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14日 01版)

[责任编辑:孙满桃]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