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常态

2017-07-18 03:4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永远在路上】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常态

光明日报记者 王昊魁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原组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曲淑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

  被问责的原因在于“曲淑辉同志担任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民政部党组成员期间,未按照党中央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驻在部门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严重失职失责”等,她因此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一年前的7月8日,作为首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常态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6种问责情形、7种问责方式。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一年来,各级党组织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用好问责利器,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把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真正用起来

  除曲淑辉外,今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还公布了民政部另外3名中管干部先后被问责的消息。

  4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民政部原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原会长陈传书工作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此前,2月8日,该网站发布消息: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和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被问责。原因都在于二人“管党治党不力,严重失职失责,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

  问责成为管党治党利器。2016年7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6类需要问责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

  一年来,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持续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并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各级党委(党组)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对在党的事业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坚决问责,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据统计,仅2016年,全国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

  中央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问责52名领导干部,其中局级36人;2017年1月至4月,天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失职失责问题87件,处理干部184人……各级纪委(纪检组)紧紧围绕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推动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记者发现,自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中央纪委网站共点名道姓通报176起、323人次责任追究典型问题,涵盖2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被通报的323人次中,纪检干部被问责50人次,既有纪检组长,也有纪委书记,问责利剑“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

  “问责常态化重在动真格,以问题为导向,校准管党治党靶心,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威力,把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真正用起来。问责常态化说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进一步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形成了问责的压力传导

  2016年7月19日至21日,河北省邢台市发生连续强降雨,因灾死亡、失踪数十人。因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工作不力,包括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段小勇等在内的多名干部被停职检查。此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关注。

  加强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情形进行问责,更加突显政治责任的定位。有专家表示,党的领导是具体的,履行政治责任从来也不是空洞的,业务、行政问题的背后是政治。

  其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情形将被问责。

  突出“关键少数”。记者发现,在中央纪委网站过去一年对176起、323人次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中,被问责的地区、单位、部门一把手为186人次,占到问责总人次的58%。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问责没有空当期,也没有过去式。严肃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后,辽宁省原纪委书记王俊莲虽退休两年,仍然受到责任追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云南1至5月对失职失责的105个党组织进行问责,天津对1015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干部进行问责……人们注意到,问责工作已经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及部分派驻机构、中央单位、中央企业;问责对象中,既有中央委员,又有基层领导干部。无论是谁,只要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不尽责,就要被问责。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认为,这些问责的案例和数据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已经得到了刚性运行,并且形成了问责的压力传导,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形成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常态。

  有力促进了各级党组织与党员干部履责尽责

  今年4月,江苏省委印发的《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对问责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问责情形,实施办法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危害后果扩大的”等五种情节从重问责,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一年来,各地各部门陆续出台了务实管用的实施细则或配套措施,截至目前,已有22个省区市、16家中央部委依据问责条例出台了实施办法,对问责主体、对象、情形、程序等进一步细化。

  为避免出现被动问责、选择性问责等问题,湖南省长沙市纪委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具体做法是将查处和问责同步推进——在调查相关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同步启动对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履责调查。用长沙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王雁冰话的说,“等于一次调查过程完成两项任务,缩短了问责启动周期,避免了被动问责。”

  作为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工作和人员甩手不管,最终导致下属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多发。四川省金堂县水务局副局长叶作华,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下属人员监管过于宽松,最终害了他们,也害了自己。这次组织对我及时处理,点醒了我。”叶作华说。

  人们注意到,一年来,随着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一大批不担当不负责的干部被问责,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风气进一步弘扬。

  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邓联繁表示,问责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压力传导机制、责任落实督促机制,重在强化责任下沉与落地,促进事业发展。各地各部门细化问责条例,结合实际探索问责条例实施新办法,有力促进了各级党组织与党员干部履责尽责。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18日 15版)

[责任编辑:石佳]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