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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严管地铁“辣眼广告”

2017-07-19 03:0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文化评析】

  作者:封寿炎

  日前,上海地铁部分站点出现一批“辣眼睛”的广告。这批广告黑底红字,强烈的视觉效果夺人眼球,还充斥着“爽”“发泄”“求爱”“闺蜜趴”等意识不良的涂鸦文字。在媒体热议、市民投诉之后,这批广告已经被撤除。

  这并非广告主的无心之过,而是他们故意钻法律空子的“擦边球”——同样是这家公司,他们的线下实体门店柜台上,甚至堂而皇之地使用“用心做鸭”的低俗广告语。

  在地铁空间里,商业广告早已无孔不入。最近,商家还流行把一列地铁全部“包”下来。他们把车厢内外粉刷一新,印上商标标识和犀利大胆的广告语。例如,杭州地铁1号线,就曾被刷成一片红色,印满了某门户网站的5000条乐评。尽管策划方大肆鼓吹“戳泪文案”感天动地,但实际上,这种强制煽情无异于粗暴的冒犯,使许多乘客尴尬不适。

  地铁运营具有商业属性,地铁运营公司也有营利诉求,它们充分挖掘地铁空间的商业价值无可厚非。但是,地铁空间毫无疑问也具有公共属性,它不仅仅是纯粹的商业设施。在客流量庞大的地铁空间里,什么样的商品、服务、品牌适合推广,什么样的内容和表达方式才是妥当的,这些都应该深入探讨,达成共识和规范。

  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猛。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已经拥有地铁运营线路的城市达到27座,运营线路里程3169公里,城市轨道交通年客运量160.9亿人次。随着建设地铁的城市越来越多,地铁空间的公共属性也在不断上升。在这种趋势下,如何兼顾地铁空间的商业属性和公共属性,更好地发挥其功能显得尤为重要。

  在许多城市,地铁空间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城市文化新载体。以上海为例,每条地铁线路都整合了一批旅游、历史和文化资源。比如,1号线联结起苏州河南北两大文化区域,途经的人民广场、中共一大会址都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资源。整合地面文化资源的地铁系统,自身也是重要的城市文化载体。如果结合每条线路沿途的特色和亮点,通过地铁空间里的壁画、电子屏、雕塑和音乐,去展现自然和人文风貌、城市历史和文化,那就无异于打造了一条条海派风情的文化艺术长廊。

  世界上许多城市都把地铁当作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英国伦敦在150年前就拥有世界第一条地铁,后来伦敦的历史和文化被细致地刻画在每条线路上。一套伦敦地铁系统,完整地见证了这座城市从工业化到现代文明的全过程。莫斯科的地铁车站宏伟壮观,一座座地铁车站简直就是一座座民族文化和民族建筑的博物馆。这些城市拥有悠久的地铁历史,其深厚积淀加上自觉建设,最终孕育了成熟的地铁文化,成为整体城市文化中别具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这些城市相比,中国最早开通地铁的城市北京,也只有短短46年的地铁历史。相较于世界上的先行城市尚有较大差距。我们应该把地铁空间建设成为所在城市的“流动名片”,在它的身上承载、浓缩城市的历史、文化和精神,而不应使它变成充斥着“辣眼广告”的商业平台。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19日 02版)

[责任编辑: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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