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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赵秀梅

2017-07-24 11:44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344 赵秀梅

  赵秀梅,女,汉族,1953年4月生,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泾滩村村民。

  十几年前,赵秀梅不过是想给人看娃贴补家用,谁想一夜之间成了孩子的“奶奶”。她并没有因为生活困难、身体不好,放弃抚养孩子。因为她曾许下诺言:一定要照顾好孩子。在她的庇护下,孩子从嗷嗷待哺的幼儿长成聪明懂事的少年。爱与义,彰显在她平凡的日子里。

  赵秀梅是平凉市柳湖镇泾滩村农民。2004年,一位女子经人介绍抱着1岁大的儿子浩浩来到她家。双方商定孩子由赵秀梅喂养,每月支付她保姆费300元。最初,孩子的父亲和母亲隔三岔五就过来看孩子,偶尔也会把孩子接回家住几天,再送回到赵秀梅家中继续寄养。但到2009年,浩浩的母亲逐渐很长时间才来一次,每次都是一个人空手而来,悄悄离开,保姆费更无从谈起。一段时间后,浩浩的父母再也没有出现。后来浩浩母亲的房东打来电话告诉她,浩浩父母房租没交清就走了。

  于是,赵秀梅就成了浩浩身边最亲的人。她暗自许下诺言:一定要让浩浩长大成才。她把浩浩当作自己的孩子抚养,不仅照顾他的生活起居,还把他送去上学。本来就不宽裕的一家,生活更加困难。赵秀梅和老伴年事已高、身体多病,有人劝她放弃抚养浩浩,她断然拒绝。她说:“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绝对不会让浩浩流落街头成为孤儿!”10年来, 赵秀梅含辛茹苦地把浩浩拉扯大。浩浩早已融入这个家庭,总是“奶奶、奶奶”地叫个不停。在赵秀梅的耳濡目染下,浩浩虽然年龄不大,却充满爱心,每次看到“奶奶”因往事流泪,都会默默为她擦拭眼泪。

  赵秀梅曾想方设法帮孩子寻找亲生父母,但她对浩浩父母的详细信息却知之甚少,无从下手。直到她的事迹被媒体报道,浩浩的父亲得知儿子消息,委托朋友专程前往赵秀梅家,表达愧疚之情,于2015年将浩浩接走。

  赵秀梅荣获甘肃省道德模范等称号。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4日 20版)

[责任编辑:孙宗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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