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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许诺 应维雨 杨国华

2017-07-24 06:0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218 许诺 应维雨 杨国华

218 许诺 应维雨 杨国华

218 许诺 应维雨 杨国华

  许诺,男,汉族,1994年9月生,中共党员,江西省南昌通沃沃尔沃4S店员工;应维雨,男,汉族,1976年1月生,江西省大众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杨国华,男,汉族,1977年1月生,江西洋峰制冷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在一起三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中,驾车路过的许诺、应维雨、杨国华不顾个人安危,从燃烧的车辆中救出了3名被困伤者。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临危不惧、勇救他人的高贵品质,展现了敢闯敢拼、互助互救的良好形象。

  2017年3月16日晚,一辆白色轿车在南昌市老福山立交桥上由南向北行驶,因超车处置不当,撞向中间隔离护栏,与对面相向行驶的一辆小型车及一辆灰色轿车发生碰撞。白色轿车随即起火燃烧,车内乘客被困。危急时刻,驾车路过的退伍消防兵许诺快速冲向着火汽车。他一边把卡在副驾驶室的伤者往外拖,一边拼命呼喊救人。路过车祸现场的杨国华见此情景迅速下车,和许诺一起将副驾驶室的人员救出。许诺脱下上衣扑灭伤者身上的明火,杨国华则将伤者移出驾驶室。由于伤者受伤严重,杨国华顾不了火苗烫伤手指,第一时间将伤者转移到安全地带,在将伤者送上救护车后,才悄然离开现场。事故发生时,出租车司机应维雨正好路过此处,在征得乘客同意后,将出租车靠在路边,独自下车救人。因为事故车辆变形严重,他拖不动困在车里的乘客,应维雨脱下自己的衣服为伤者扑灭身上的火,直到救护车赶来,应维雨才离开现场。

  许诺曾在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门头沟支队永定中队服役5年。2015年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许诺在爆炸核心区负责无人机操作,拍摄下了珍贵的第一手航拍视频,并因此荣立个人三等功。应维雨救人之后悄然离开,谈及当时现场情况,他表示,虽然现在回想起来有些后怕,但当时脑子里只有“救人”这一念头。开车二十余年,他从未出现过一次安全事故,多次被评为“优秀出租车驾驶员”。对于自己的救人事迹,质朴的杨国华表示,这只是自己应该做的,真的没什么。

  许诺、应维雨、杨国华被授予江西青年五四奖章,荣登“中国好人榜”。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4日 12版)

[责任编辑:丛芳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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