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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王涛

2017-07-24 06:0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304 王涛

  王涛,男,汉族,1968年6月生,中共党员,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涛以诚信理念推动诚信建设,积极参与当地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建立以信用为基础发放贷款的新模式,为当地诚信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推动了“比诚信、讲文明”良好风气的形成。

  王涛刚来到大通工作时,企业资不抵债,在全县金融行业中排名最后。

  面对困境,王涛大力倡导依法经营、诚信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参与文明信用工程、金融惠农服务基础建设等工作。

  在他带领下,大通农商银行服务“三农”、服务小微,存贷款业绩逐年攀升,连续两年被青海银监局评为青海省“良好银行”,蝉联两届全国文明单位。

  王涛深知农村金融工作对于农民的重要意义,也清楚了解许多农民由于缺少担保人、抵押物而无法及时获得贷款发展生产。

  因此,他坚持把提高金融服务“三农”质量作为工作重点。经过反复探索,他力促银行与当地文明办联合开展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创建活动。

  根据活动规定,农民到大通贷款不再需要担保、抵押等繁杂手续,而是以“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为基础,以诚信为杠杆,发放文明信用贷款。对每年涌现出的文明信用乡镇、文明信用村、文明信用户,银行将他们的再贷款利率下调1%或0.5%。

  文明信用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群众贷款积极性,逐步成为诚信教育的有效方式。目前,大通县8万多农户中,文明信用户达到5.7万户,授信总额28.6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5.9亿元,其中精准扶贫贷款5995笔3.77亿元。

  大量的支农信贷资金活了产业、宽了路子,使全县农村出现种植、养殖、运输、旅游等各种产业竞相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的良好局面。

  作为一个全国文明单位的负责人,王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用爱心回报社会。

  银行从2008年起成立“信合爱心基金”,全体员工每月自愿捐款、单位每年固定出资,向全县教育系统、灾区、贫困群体等捐款;并坚持为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提供支持,展示文明单位风采,助推示范带动作用。

  王涛荣获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4日 16版)

[责任编辑:孙宗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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