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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实效性

2017-07-25 03:44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国是论衡】

  作者:钟瑛(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理论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高度重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虚心接受各民主党派监督。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才能更好领导人民、服务人民,才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广泛参与、影响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也是我国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十八大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实效性,还需要我们在监督制度机制、监督主体、监督客体和多种监督形式合力作用等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

  一是要着力加强民主监督的宣传教育引导,切实树立和提高中共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自觉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因此,中共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应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化对民主监督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提高接受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在工作中重视和支持民主党派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创造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必要条件。中共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多党合作、民主监督理论政策的学习,各级党组织要把多党合作、民主监督理论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加强对统一战线理论的学习,加大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发挥情况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开展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的氛围。

  二是要着力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强化参政党意识,切实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要求。

  民主党派要强化民主监督意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这种监督要求监督者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强烈的政党意识。因此,要加强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建设,引导民主党派成员增强对多党合作制度特色、优势的内在认同,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性质定位的认知,增强民主监督的责任意识。

  民主党派要强化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组织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政党行为,因此要特别重视发挥民主党派组织的作用,发挥组织的活力,加强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力度,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队伍,敢于和善于提出意见、批评、建议,胜任民主监督重任。

  民主党派要强化民主监督活动的组织与协调。积极探索在民主党派内部设置从事民主监督的工作机构,优化调研选题、调研方式,有效整合资源,强化成果运用,充分体现民主监督的组织性特征,提升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层次与权威。

  三是要着力加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和机制选择,使民主监督有章可循,民主监督真正行之有效。

  201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做出了很好的制度规定,我们应将重点放在制度的实施细则上,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上,切实贯彻落实民主监督的制度规定。要建立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评价体系,健全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结果反馈机制,强化制度落实。中共各级党委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座谈会或专题会,虚心征求和接受民主党派的合理批评和建议,避免民主监督中出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闻而不办、办而不实”的情况。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5日 07版)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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