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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将在全国推广

2017-08-14 05:34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北京8月13日电 记者王昊魁从公安部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改革,更好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需求,近日,公安部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让改革措施惠及更多群众。

  2016年12月1日起,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5个城市试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目前,5个城市已发放新号牌7.6万副,试点进展顺利、效果良好,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据介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分类登记、分类管理,截至目前,全国新能源汽车超过100万辆,达到101.8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82.5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9.3万辆。

  按照公安部统一安排,2017年11月起,在前期5个试点城市推广应用基础上,增加河北保定、吉林长春、福建福州、山东青岛、河南郑州、广东中山、广西柳州、重庆、四川成都、云南昆明10个城市启用新号牌;2017年12月底前,除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启用外,各省(区)至少还有一至两个城市启用新号牌;2018年上半年,全国所有城市全面启用新号牌。

  为方便群众申领、换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规范车辆登记、号牌发放,保证新号牌推广应用取得便民利民惠民的实效。

  据悉,新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全部核发新号牌。新号牌启用后,对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的,将全部核发新号牌。对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自愿换领”原则,由车主自主选择是否换领新号牌。为方便群众申领、安装新号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增设新能源汽车登记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设置号牌现场制作点,提供号牌免费安装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要求。

  各地公安机关还将密切与交通、住建、商务、税务、质检、保监及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协商做好税费征收、保险购置、罚款缴纳、车辆检验、公路收费、停车收费等相关系统升级、制度调整等工作,配套出台优惠措施,完善相关政策体系,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等差异化便利政策。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各地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有关要求,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把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作为当地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政策予以重视,加强统筹安排,完善配套保障措施,保证新号牌顺利推广应用。此外,公安部还将研究改进普通汽车号牌式样,进一步提升机动车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14日 06版)

[责任编辑:邱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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