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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

2017-08-22 03:29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系列评论③】

  作者:于文

  “法治犹如天平,一边是公共权力,一边是公民权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三集《依法行政》,聚焦从中央到地方进行的依法行政的改革实践,论证了法治政府的核心内涵是依法行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面前,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时刻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率先守法、严格执法、恪守程序、接受监督,以规范权力行使,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突出强调政府依法行政,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和完善权力运行的客观需要。依法行政,首先要职权法定。法定职责是应该为、必须为,而法无授权则不可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厘清权力的边界,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政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责任主体。研究表明,多达80%以上的法律法规主要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可以说,当前我们能不能有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关键就在于各级政府能不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为了确保法律从“纸面上的法”真正落实为“行动中的法”,需要在全社会确立法治的共同信仰。政府率先守法,能够在社会上营造尊崇法律的良好法治环境,反之则会破坏法律的威严。政府代表公共权力,强调政府率先守法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公众知悉权力边界,确保权力行使不能恣意任性,使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正如专题片中所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声中,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成为一道时代的鲜明烙印。无论是建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还是废止劳动教养制度,一项项重大改革措施都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表决,都提前对所涉及的现行法律作出修改完善,都是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相反,一些地方政府由于不重视依法行政、恪守程序,造成“烂尾工程”和“民怨工程”频现。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表明,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为政者须率先奉法”,各级领导干部应自觉树立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习惯,保证公权力依法行使。只有政府部门带头守法、敬法,才能推动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加快树立,使人民群众建立起对法治的真诚信仰。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22日 02版)

[责任编辑:白丽克孜·帕哈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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