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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这些“身份”的来电,当心

2017-09-05 05:34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接到这些“身份”的来电,当心

——电信网络诈骗之冒充身份篇

光明日报记者 王昊魁 光明日报见习记者 常莹

  编者按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成为严重危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社会公害。日前,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公安部也公布了包括冒充公检法、利用伪基站发送木马链接诈骗、校园贷等在内的10种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手段。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识别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我们根据其诈骗手段进行梳理、总结,将陆续推出“冒充身份篇”“校园贷篇”“投资返利篇”等报道,今天推出第一篇,敬请关注。

接到这些“身份”的来电,当心

新华社发 翟桂溪作

  前不久,备受社会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案主犯陈文辉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至15年有期徒刑。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是一起典型的冒充身份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日常生活中,从“我是××警官,你涉嫌犯罪”到“猜猜我是谁”,再到“您预订的航班延误,如需退票或改签请联系客服”……诸如此类的冒充身份类诈骗,骗术五花八门,花样不断翻新,人们不胜其扰,对此深恶痛绝。

  日前,记者梳理近年来公安机关公布的冒充身份类诈骗案例,专访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分析此类诈骗的手法、特点、类型,并提出对策性建议。 

  1、冒充公检法,发布虚假“通缉令”“逮捕令”“传票”

  日前,家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的大学生小方,险些被“假警察”骗去父母辛苦为其筹集的学费。

  原来,假期在家的小方接到自称是“西安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对方说有人用她的身份证绑定了一个电话号码,而这个电话号码涉嫌诈骗犯罪,需要经过调查才能排除小方的作案嫌疑。小方开始时将信将疑,她拨打114查询了对方电话的来源,查询信息显示来电确实属于“西安警方”。

  小方有些害怕。之后,对方又让小方加了QQ号,并发来有小方身份证照片的“通缉令”,不断对她进行洗脑操控,警告她“不要向身边人提及此事”,要立即找个旅馆“配合电话问讯”,小方一一照办。在得知小方的支付宝中有1万元后,对方又要求把钱款转到指定账户,以查证这笔钱是否属于赃款。

  幸运的是,就在小方将钱从支付宝转到自己银行卡时,她看到了萧山区衙前派出所副所长楼春林发给她的90多条信息和40多个未接电话。其实,就在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同时,萧山区衙前派出所接到市、区两级反欺诈中心的线索,辖区内一位方姓女大学生疑似接到诈骗电话,电话占线有可能被语音控制。

  楼春林带队赶到小方家中寻找未果,又沿着小方出门的行进方向追赶,途中不断给小方拨打电话,发送“不要打款给骗子”的警告短信,可小方的电话一直处于通话中。

  在看到真警察的警告短信后,小方才如梦初醒。警方分析认为,诈骗分子很可能使用了改号软件,并通过不法途径获取了小方的个人和家庭信息,再用软件合成所谓的“通缉令”实施诈骗。

  陈士渠分析认为,冒充公检法诈骗,诈骗分子通常会利用改号软件模拟公检法机关电话号码,谎称自己是“警官”“检察官”“法官”等与受害人联系,制作所谓“逮捕证”“通缉令”“传票”进一步迷惑和恐吓受害人。

  “骗受害人说涉嫌洗钱、贩毒、拐卖儿童,或法院有传票、信用卡透支、医保卡被冒用等,再打着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的幌子,迫使受害人一步步掉进陷阱,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配合调查,实施诈骗。”陈士渠说。

  陈士渠提醒,对于此类犯罪,记得三招便可识破:第一,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第二,逮捕证由警方在逮捕现场出示,不会通过传真形式发放,更不会在网上查到。第三,公检法机关不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安排当事人转账汇款。

  2、冒充熟人,诱骗受害人点击“木马病毒链接或文件”

  2016年12月,吴先生的手机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写着吴先生的名字和一个网址链接。吴先生以为是某个没存号码的朋友发来的,就不假思索地点击了链接。一周后,吴先生收到了某银行发出的短信,原本银行卡里有5万多元,余额仅剩300多元。

  吴先生查询发现,一周内,他的银行卡多次往外转钱,但银行发出的转账信息,他一条也没收到。吴先生把手机拿到客服检查,工作人员告诉他手机中了木马病毒,在一周内丧失了接收短信的功能。

  其实,吴先生是遇上了冒充熟人的诈骗。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制作或购买虚假链接,在手机短信木马病毒链接前加上诸如“聚餐照片”“快看,关于你的”等词语,以“熟人”为切入点,让受害人点击病毒链接,植入木马病毒。这种恶意程序,能盗取手机上一切与账号、密码有关的资料。

  又是一年开学季。警方提醒,针对学生和家长的电信诈骗有增多趋势,比如,有的犯罪分子冒充班主任,给受害人发送带有虚假链接内容的信息,要注意识别和防范,防止上当受骗。

  不仅通过手机短信,有的犯罪分子还伪装成某公司财务,进入财务人员QQ群,群发内含木马病毒的文件,诱使群内财务人员点击,植入木马病毒并盗取他们的QQ账号。陈士渠说,犯罪分子根据盗取账号中的信息,找出该公司老总,再把自己QQ号码的昵称、头像等改成与公司老总一模一样,冒充公司老总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还有更狡猾的诈骗手段。陈士渠介绍,由于不少公司利用微信群协调工作,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司通讯录,掌握公司内部人员架构情况,修改微信昵称和头像图片伪装成公司老总,随后添加财务人员微信,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这是我的新号,请存一下”“我是你领导,明天到我办公室”等手法,编造“发生意外急需用钱”“资金周转”“代缴话费”等理由,诱使受害人转账,是冒充熟人诈骗的一大特征。

  对此,陈士渠提醒,遇到来历不明的链接、文件、压缩包时等切记不要点击。在网络聊天、短信沟通中,凡涉及借款、汇款等问题时,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比如,拨打对方的常用号码,或者用视频聊天仔细询问后再做决定。财务人员汇款前,一定要通过电话或面对面方式,确认发出汇款指令人的真实身份,确保万无一失。

  3、冒充“客服”,谎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退款”

  接到自称是“电商客服”的电话,深圳的龚女士被骗了2万多元。

  今年5月底,龚女士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件商品。蹊跷的是,半个月后,龚女士突然接到自称是该电商平台客服的电话,对方称之前龚女士购买的那件商品质量有问题,要给退款。

  电话中,“客服”能准确地说出龚女士的交易信息,龚女士便信以为真,根据“客服”提示进入支付宝页面后,添加趣店功能,并将趣店的钱提现到余额宝。接着,又在“客服”指引下,龚女士多次扫描了“客服”发来的“退款”二维码,结果被骗2万多元。

  对此,陈士渠分析认为,犯罪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买家信息,冒充“电商客服”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退款”为由,使受害人进入支付宝查看借贷平台,再谎称财务操作失误多打了退款,钱在借贷平台上,让受害人把钱取出来(实际上是借),转到指定账户,完成诈骗。

  陈士渠说,在日常生活中,不论付款方式怎么变化,只要“网购客服”主动要求加QQ、加支付宝好友、发二维码、发链接,“要当心,基本就能判定对方是骗子,特别是当对方提到网购平台,那诈骗的可能性就更大”。

  冒充航空公司客服,谎称“航班取消,退票或改签”;冒充民政、残联、教育等单位工作人员,谎称“领取补助金、救助金或助学金”,等等,尽管诈骗花样不断翻新,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9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8万余名。2017年1月到6月,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数双双下降,同比分别下降12.3%和30.8%。

  中国人民银行建成“电信诈骗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并与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对接,实现了在线紧急止付,共冻结止付涉案资金70亿元。工信部严格实行实名制,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国诈骗电话防范拦截系统,共处置涉嫌诈骗电话号码1184万个。

  陈士渠说,无论犯罪分子如何花言巧语,只要做到“四要四不要”,就可以让犯罪分子无计可施。“四要”指的是:转账前要通过电话等方式核实确认;手机和电脑要安装安全软件;QQ、微信要开启设备锁及账号保护,提高账户安全等级;网上聊天时要留意系统弹出的防诈骗提醒。“四不要”指的是:不要连接陌生WIFI,有些WIFI容易导致支付账号密码被盗;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不要将支付密码与账号登录密码设为同一个;不要将身份证等个人身份信息保存在手机里。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05日 07版)

[责任编辑: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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