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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释放创新发展动力

2017-09-14 03:1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我看这五年】

  作者:陈宝明(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发展研究所所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决心之坚定、力度之强大、措施之有力、效果之显著都达到了空前高度。通过改革,我国长期以来制约科技创新发展以及发挥科技创新作用的核心问题和障碍得到了突破,制约科技人员积极性发挥、与科技创新规律不符的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等根本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在政府与市场、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上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国家创新体系高效运行,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激励、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等方面的改革引领世界潮流。

  具体地说,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宏观上有力地支撑和推动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近年来,我国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系统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融通创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释放科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二是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在科技资源管理上,加强宏观统筹,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科技资源“碎片化”“孤岛现象”等问题,新时期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主体架构和新型科技计划体系初步成型。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进一步完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加强。

  三是极大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在创新主体建设上,突出“小众”与“大众”相结合。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与科技创新规律不适应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制度,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更加科学化,实行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突出体现科研人员的智力劳动价值。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改变“唯论文”导向,强化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和奖励。

  四是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突出进展,新型科技创新治理模式在国际上影响力显著提升。我国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与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政府职能加快向创新服务转变,突出体现“四抓”要求,在科技资源配置上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形成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优势。在推动科技创新上,强调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激发市场创新原动力,不断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在打造科技创新优势的同时,更要形成和发挥制度优势。从总体上看,经过十八大以来的努力,我国的科技体制机制在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中已经进行了深入调整,而且仍将与时俱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的体制机制基础,也将为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持久动力。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14日 05版)

[责任编辑: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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