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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部分亮点

2017-09-19 04:1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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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力度。推行种养殖清洁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农药、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和化肥使用。

  ●完善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开展出口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推进行动,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带动提升内销农产品质量。

  ●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提高中药质量稳定性和可控性。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提高儿童用品安全性、趣味性,加大“银发经济”群体和失能群体产品供给。

  ●强化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新型视听产品的信息安全、隐私保护,提高关键元器件制造能力。

  ●加快提升国产大飞机、高铁、核电、工程机械、特种设备等中国装备的质量竞争力。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装修部品部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和优质职业教育供给,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

  ●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

  ●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扩大召回范围,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

  ●研究修订产品质量法,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服务业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担保、缺陷产品召回等领域立法工作。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19日 14版)

[责任编辑:白丽克孜·帕哈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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