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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生态消费伦理的三重理念

2017-11-13 05:3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何绍辉 舒隽 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是维系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整个社会系统良性运行和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纽带。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末端”,是社会产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过程。在“短缺经济”背景下,消费的作用和功能受到了限制,人们对消费的认知也有限,自然也难以形成合理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文化。随着社会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增加,如何看待消费进而形成科学合理的消费行为,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这为人民群众如何消费进而实现美好生活指明了方向。这个方向,就是要树立生态型的消费伦理。生态消费伦理的构建,需要树立和把握人性、适度与和谐这三重消费理念。

  人性消费理念:消费意识从物化消费向主体体验转变

  消费,既有为了社会再生产而需要的生产环节的消费,也有为了人的再生产而需要的消费环节的消费,前者是生产性消费,后者则是生活性消费。无论是生产性消费还是生活性消费,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推动人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进而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与进步。消费,离不开对特定物质产品的消费,少不了物质需要的满足。通过消费特定的物质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用等需要,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前提。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不明确“为什么而消费”,对主体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自主性认识不清,往往是“为了消费而消费”,消费本身成了目的,人也异化为物质消费的附属品。消费目的不明的迷茫式消费意识是影响和制约生态消费伦理生成的重要因素。

  构建生态消费伦理,就要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必须认识到消费的目的并不是单纯对物质的占有和消费资料的享有,而是为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通过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双重满足,不仅可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而且还能提高主体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必须改变以物为中心的消费意识,树立以人为中心的生态消费观,把主体的愉悦体验而非纯物质的享受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摒弃物化的消费主义倾向,坚持以主体需要为基本原则,排除外界干扰,积极培育清醒而健康的消费意识与理念。

  适度消费理念:消费行为从过度消费向适度理性转变

  有什么样的消费理念,就会形成什么样的消费行为。通过特定的消费行为和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得到满足,人的生产与再生产得以可能。同时,消费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如果消费不足,会影响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及整个社会生产的发展。当然,消费也有负功能。这种负功能,体现为消费会消耗社会资源,使得社会资源越来越少。不恰当的消费、炫耀性消费和过度消费,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破坏和不良习惯的养成。在一些人的消费理念中,“我消费我快乐”“我买故我在”的盲目消费、炫耀消费、过度消费等亦不少见。疯狂购物、无节制消费表面上看促进了消费经济的发展,但也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财富的大量挥霍。一些人甚至超越自身能力提倡超前消费,影响和制约了主体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功能的发挥。

  构建生态消费伦理,就要树立适度理性的消费理念。要认识到消费的双重功能,采取合理的消费行为,尽可能地发挥消费的正功能,抑制消费的负功能。加强消费知识宣传,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树立生态消费理念,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绿色消费意识,切实做到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完善社会消费行为法律规制与监督约束,通过法制的强制约束力惩处破坏生态的消费行为,引导消费主体形成对自身消费行为的自我约束,增强绿色消费自觉。推动人的消费与自然的可承受能力相协调,既不提倡禁欲主义的抑制消费做法,也反对纵欲主义的过度消费行为。

  和谐消费理念:消费生态从单一同质向多态平衡转变

  消费生态是消费文化长期积淀与消费伦理不断作用的产物,良好的消费生态对消费行为具有正面导引作用。长期以来,因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社会物质财富有限,有效供给不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整体社会消费水平较低,消费生态建设自然也未提上议事日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社会财富越来越丰富,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向更高层次迈进,如何消费、如何看待消费过程中人与物的关系,进而构建良好的消费文化等消费生态问题成为不可回避的话题。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形成了不顾及自身能力和收入水平,“打肿脸充胖子”,为了面子而进行盲目消费、攀比消费的扭曲消费生态,这种同质化的消费行为是奢侈消费、过度消费的重要生存土壤。

  构建生态消费伦理,就要形成良好的消费生态。应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原则,推动人的精神需要与物质需要的均衡,尽可能地满足不同主体的物质享有和精神享受。从消费提供方而言,要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个体的消费需求,尽可能提供多样化、层次化、区隔化的消费供给,形成丰富多样、多态平衡的消费市场。从消费享受方而言,每一主体都应自觉担当起树立和维护良好消费生态的责任,选择适合自己、满足自己的消费方式和消费产品,以追求主体自身的愉悦和满足感为标准,而不是在与他人的盲目攀比中陷入“同质化消费”的焦虑与紧张,进而形成和谐的消费生态。

  《光明日报》( 2017年11月13日 15版)

[责任编辑:李伯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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