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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研训重在体系建设制度保障

2017-11-25 03:3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刘继安、高众(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

  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建立起本科生科研训练体系,但与美国发展多年的本科生科研训练体系相比较,仍有很多需要提升之处,本文通过分析两者之间的特征差异,旨在为本科科研训练体系建设提供他山之石。

  美国本科生科研训练体系的主要特征

  美国本科生科研训练始于1969年麻省理工学院(MIT)的“本科生科研机会计划”,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形成了一个本科生科研训练体系。

  在高校外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NSF)等官方科研资助机构、非营利性基金会、企业和专业学术团体等社会力量与各高校展开合作,为本科生科研训练提供资金保障、政策建议和交流平台,以培养多样化创新人才。

  在国家层面上,美国国家科学基金(NSF)等官方科研资助机构通过设立专门项目。在社会层面上,大量非营利社会基金会、企业和个人为训练项目提供经费和支持。多方参与、协同合作的模式有效促进了本科生科研训练的开展,美国几乎所有研究型大学和相当数量的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大学以及部分社区学院都在开展不同形式的本科生科研训练。

  高校自身主导,建立内部统筹管理机制,是美国本科生科研训练体系的又一重要特征。美国高校将本科生科研训练视作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有专门的办公室,并借助统一的信息化系统来统筹管理本科生科研训练活动。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为例,通过设置专门的本科生科研办公室来组织、协调和资助全校范围的训练项目;在各院系和实验室配设协调员,负责组织管理院系本科生科研;专门的本科生科研网站发布相关信息,提供项目申请平台。

  为鼓励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美国高校在经费、评奖和晋升等方面对相关导师给予考虑;针对学生,则通过设立科研学分、提供专项奖学金和科研补助、传播相关研究成果等方式给予支持。例如在伯克利分校,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成绩优秀的教师可以获得全校“最杰出教学成就奖”,参与本科生科研训练是学生获得荣誉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此外,美国各高校针对本科生科研训练设立了专门的评价机制。一是调查参与学生人数、科研产出结果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二是评价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以及师生对于项目设置和管理的满意度。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两类评价都由第三方评价,做到管、办、评分离,对外公开评价结果。

  我国本科生科研训练体系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开展本科生科研训练,国家层面则于2006年开始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并于2012年调整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我们通过对6所不同高校的实地调研发现,尽管我国本科生科研训练发展迅速、成绩显著,但在体系建设、制度保障与管理服务上,仍存在一些问题。

  不论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还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我国本科生科研训练多以项目为主导,这些项目的资助或参赛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自上而下分配至高校,高校创新实践项目局限于内部。由于受资源制约,除顶级研究型大学外,相当多高校受学科、师资和实践平台所限,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创新人才培养需求。

  由于尚未建立多方参与的本科生科研训练体系,相关统筹管理和指导监督机制有待健全,校企、校地、校所合作浮于形式。地方与企业参与热情不高。

  另一方面,高校内外部协同管理亟待统筹。

  比如,项目管理中行政干预过多。信息化平台也有待完善。高校职能部门间缺乏协同合作。行政管理部门与教学学院沟通不足。相关激励与评价机制也有待完善。

  我们的调研显示,指导教师对于本科生科研训练的重视程度不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激励措施不足,指导教师不但不能获得工作量认可和奖励,甚至需要使用自己课题组经费来支持本科生科研训练;另一方面评价机制尚不健全,不利于总结经验、提升训练效果。

  此外,部分高校在项目的评审上过于宽松,甚至存在“立项即结项”的现象。部分学院为了扩大本科生科研训练覆盖面,甚至通过行政命令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生中途退出的情况时有发生,训练效果不理想。

  以体系建设、制度保障与管理服务为抓手

  我们建议,从体系建设、制度保障与管理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本科生科研训练体系。

  政府可以考虑进一步加强激励与监管,通过政策引导、税收优惠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支持本科生科研训练,发掘和培养更多更好的创新创业人才;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合作各方权利和责任,强化协同育人平台监管。

  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应加强对外宣传与联络,争取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私立机构在高校设立资助、提供科研合作的机会;同时要引导多方力量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有效质量保障机制。通过引入高校外部的师资、技术和资本,借助建设产学研融合平台集聚创新人才培养所需的要素与资源,完善多元开放的协同育人机制。

  教育主管单位应优化操作流程,合理设置时间节点;同时减少对高校本科生科研具体事务的直接干预,以充分调动高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本科生科研训练管理工作的灵活性,方便各高校按照既定计划有效开展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

  加快本科生科研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区域乃至全国统一的本科生科研信息化平台,从根本上解决本科生科研训练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管理和工作效率。

  加强校内职能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坚持育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应加强校一级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完善多部门协同合作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职能部门与学院的沟通和联系,通过资金分配、项目评审等途径,有效调动各学院力量,确保本科生科研训练管理工作快速、有效地落实;同时,用标准加强引导、监管和问责。

  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要把创新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衡量本科生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将本科生科研项目的指导情况和训练成效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严格把控项目评审流程尤其是结题答辩,接受监督。

  可以考虑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关师生物质和精神上的激励。通过认定工作量、优先考虑晋升和评奖,以及设立专项教学育人奖激励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通过认定第二课堂学分、设立专项本科生科研奖学金、给予科研津贴补助激发学生参与积极性,通过期刊、会议和展览等形式传播本科生科研成果。

  (本文系上海欧美同学会智库项目资助、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人才培养的中美比较研究”课题相关研究摘登。)

  《光明日报》( 2017年11月25日 07版)

[责任编辑:孙宗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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