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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政治伦理学的学科身份与研究方法

2017-12-11 05:1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左高山(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如何理解新时代政治伦理学的学科身份,决定了我们采用何种方法研究政治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而如何选择一种合适的研究方法又决定着我们是否能找到解答这些问题的答案。然而,政治伦理学本身的“身份”、性质和定位就是其最基本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可以归之于关于政治伦理学之研究方法的讨论,即“方法论”问题。我们在此讨论政治伦理学的方法论问题并非倡导某种理论或某一种方法,而是希望通过深入思考促进政治伦理学的建设,共同关心和提高大家的方法论的自觉意识,不断地思考政治伦理学应该研究什么、为何研究、如何研究等基本问题。对政治伦理学的学科身份和研究方法的理解大致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政治伦理学并非一个独立的学科,而是从属于政治学。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学和伦理学都属于实践科学,他并没有明确地区分政治和道德、政治学和伦理学的学科界限。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指出,政治学追求人类共同体的最高善,因而在知识体系中居于最高的主导地位,其他一切知识都从属于政治学并为之服务。但是,他认为对于法律和政治制度的经验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并判断城邦及政体的好坏,同时也可以避免坏的政体并实现好的政体。亚里士多德进而认为《政治学》涵盖的主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尼各马可伦理学》业已进行的研究,伦理学为政治学提供了某种预备性的知识。显然,政治学和伦理学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际上是同一个领域,只不过伦理学是用“道德的”方式来理解政治学。然而,在意大利学者马基雅维利那里,政治学和伦理学似乎实现了彻底的分离,他把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予以严格的区分,认为政治无关乎道德,这种政治现实主义认为,为了实现政治目标可以不考虑手段的道德性。很多人据此认为伦理道德仅仅是现实主义政治学中可有可无的问题,无所谓专门的政治伦理学。实际上,持上述观点的人很可能误解了马基雅维利,因为马基雅维利提出的政治目标本身是良善的,只不过他更多强调运用“国家理性”去实现统治者的利益,追求的是一种赤裸裸的利益政治和权力政治,政治不再是通过正义和追求美德而维系政治生活的艺术,而是一种追求、保护和扩张权力的技艺。康德显然不同意这种完全脱离伦理道德的现实主义政治观,他在《永久和平论》中委婉地批评了那些所谓的“政治的道德家”和“道德化的政治家”,因为他们会寻求各种借口来破坏权利,从而破坏了要使政治与道德相协调的目标。显然,康德也不认可道德为政治服务的观点,所谓“政治的”伦理学也不被康德所接受。因此,如果政治伦理学仅仅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仅仅从政治学的角度来关注某些道德问题,那么伦理学无助于政治所追求的目的,道德本身也无法真正做到对政治的反思和节制,与此相反,政治会对道德领域进行渗透,甚至会将道德完全置于政治的控制之下,从而使得道德政治化,而政治却不会道德化。对政治伦理学的这种理解无法让政治变得更好,也无助于我们对政治与道德二者关系的理解。

  第二种观点认为,政治伦理学属于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就是把伦理学的基本理论或原则应用到政治领域。根据这种观点,政治伦理学属于应用伦理学的分支领域,其主要研究任务就是对政治领域中出现的各种紧迫的伦理道德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伦理学理论在政治实践中的应用,既包括系统的也包括部分的理论的应用。美国学者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把一种契约主义的道德理论系统地应用于社会基本制度的经典范例。当然,大多数情况是部分地应用伦理学理论,这种模式相较于系统地应用伦理学理论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不同应用主体如国家、政府、政党和公民的性质援引不同体系中的有关道德理论作为某种政治立场或主张的根据。实际的情况是,人们往往会混合使用美德论、功利论和义务论等道德理论分析某种政治立场或主张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然而,多种道德理论的混合使用常常会导致实际政治问题的分析陷入某种理论困境,甚至导致道德相对主义的出现。因此,如果将政治伦理学仅仅理解为将某种道德理论应用到具体的政治领域,很有可能将政治伦理异化为一种狭隘的工具性道德或政治行为伦理。显然,政治伦理学应该有更深层次或更高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甚至能够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提出终极的价值目标,从而促进人类普遍的福祉。

  第三种观点从建构主义的立场和方法来理解政治伦理学,认为政治与伦理的相互建构完全可能产生一种新的理论,它既可能超越伦理学对政治学的从属关系,也可能超越对伦理学理论的简单或机械应用。因此,这种意义上的政治伦理学具备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形态,而不仅仅是关于政治伦理的知识,更不是关于政治活动中的道德说教。然而,我们究竟如何理解这种建构主义的立场或方法呢?关于政治伦理学的建构主要采取道德建构主义抑或政治建构主义的方法呢?或者采用融合了政治和伦理两个不同领域的建构主义呢?我们认为,主要从道德建构主义的立场来理解政治伦理学更有利于其学科身份的确立。一般而言,道德建构主义是介于伦理实在主义与道德相对主义解释之间的一种理论。换言之,它既反对伦理实在主义也反对道德相对主义的论证方法。在道德建构主义看来,道德原则并不是先验的或者超验的,而是人类从某种特定的视角或立场建构出来的,诸如平等、自由、公正、法治等原则都是人类根据特定的社会事实建构的,这些原则规定或指引着人类的政治实践。

  政治伦理学的建构必须具备一些为这种建构提供基础或前提的原始材料。在我国当代政治伦理语境中,这涉及我们如何正确地对待中国传统尤其是儒家的政治伦理学、西方政治伦理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伦理学,在上述三种传统的基础上,如何创造性地建构新时代中国政治伦理学话语体系。毫无疑问,我们必须从中国当下的政治伦理事实出发,但又不能局限于这些现实,我们可以对这些事实进行一种道德化的诠释,重视对不同政治伦理传统的话语辨析和吸纳,相互借鉴,坚持话语继承与话语创新的统一、话语创新和学术创新的统一,从而提炼出用作建构政治实践规则的核心价值观念。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构出来的一种全新的政治伦理学,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之德,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之德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个人之德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的政治伦理学的价值观念体系,既传承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又改造了西方政治伦理文化的观念,更吸收了马克思主义政治伦理学的内核。

  伟大的时代既需要理论创新,也需要实践创新,伟大的理论创新必将引导伟大的实践创新。政治学和伦理学作为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建构,其中伦理对政治的建构,使得政治朝着更加道德的方向发展,从而有利于实现政治的最高目的。而政治对伦理的建构则使得政治伦理学更具有现实性、实践性和问题性,政治伦理学不再是象牙塔中的纯粹的形而上学,而是可以指导新时代中国伟大政治实践的科学。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11日 15版)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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