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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图书照亮美好生活

2017-12-17 03:2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河南积极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

用图书照亮美好生活

光明日报记者 王胜昔 光明日报通讯员 郝永飞

  这个冬天的每个周末,河南省新乡市图书馆少儿阅览室内热气腾腾,煦暖如春。《小红帽》《灰姑娘》《心与心的碰撞》等童话故事,经过“立体阅读专场室内情景剧展演”的精彩演绎,紧紧地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力,会心的笑、感动的泪,传递着阅读的快乐。

  这是新乡市图书馆积极推进的由平面向立体、从个体向群体的阅读体验活动,通过室内情景剧生动、直接地将书籍中的人物形象呈现出来,吸引更多的小读者走进图书馆。

  “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新乡市图书馆馆长张爱新说,“《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使新时代图书馆事业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升级有法可依,为推动图书惠民、全民阅读提供了法律遵循,让我们这些基层图书馆人工作起来更有底气。作为公共图书馆,我们应该有更大的责任担当,做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的实践者,针对少儿阅读,我们策划开展了‘立体阅读专场室内情景剧展演’活动,这也是我们学习落实《公共图书馆法》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河南省的公共图书馆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一些市县建了新馆,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服务手段不断创新,持证读者稳中有升,业务建设和服务效能显著提高。”河南省图书馆馆长孔德超说,河南省公共图书馆还存在一些问题。

  孔德超以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为例,从评估过程看,部分县图书馆存在经费紧张、面积狭小、专业人员不足等问题,个别县级图书馆甚至没有固定的购书经费,直接导致图书馆服务效能低下,读者满意度不高。

  《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要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这就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公共图书馆中数量最多的县级图书馆生存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对提高图书馆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孔德超说。

  《公共图书馆法》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同时,强调要通过总分馆制建设,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送书下乡等资源,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孔德超表示,这些规定有效扩大和优化了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覆盖范围。

  “把公共图书馆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秀服务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公共图书馆法》的一个亮点,也是对各级公共图书馆提出的要求。”孔德超表示,河南省图书馆要在全省公共图书馆中起到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公共图书馆法》,弘扬平等、开放、共享的公共图书馆精神,始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在做好传统借阅等服务以外,积极开展公益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等服务;要关怀特殊读者群体,积极创造条件,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适合他们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

  孔德超特别强调,要顺应时代发展,把握好数字环境下图书馆发展趋势,推动公共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三大数字文化惠民工程为平台,利用新的信息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把公共图书馆真正建成全社会的公共文化共享空间。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17日 04版)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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