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法学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第四届“法治中国论坛”发言摘登
编者按:12月26日,为进一步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讲话精神在法学界落地生根,光明日报社和中国政法大学在北京共同主办“法治中国论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来自国内法学院校、法律实务部门等领域的20余位专家学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建设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深入研讨。大家认为,伟大的事业需要科学的理论,科学的理论指引伟大的事业,法学界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建设统一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不可或缺的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光明日报今天摘发论坛精彩发言,以飨读者。
“法治中国论坛”会场一角。照片由光明日报记者郭俊锋拍摄
“法治中国论坛”现场。照片由光明日报记者郭俊锋拍摄
以创新和守成两种能力推动法学学科建设
作者:徐显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法治和法学教育,历经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49年到1957年,这是中国法治的初创与奠基时期,也是中国法学教育的初创与奠基时期,建立了“五院四系”,即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共五个政法学院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四所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第二个阶段是从1957年到“文革”结束,中国的法治处在徘徊期和破坏期,很多法学院和法律系停办;第三个阶段是中国法治的恢复与发展时期,即从1978年到2012年;第四个阶段是从党的十八大之后开始,这个时代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我们正处在这一阶段。
徐显明
根据十九大报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三共同、三一体”,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总概括。其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原创性的概念,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有原创性,又有时代性。
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新阶段,我们的法学教育如何做好法学学科建设?
世界上第一所大学博洛尼亚大学首先建立的学科之一就是法学。可以说,法学学科是世界高等教育的起源学科,直到现在大家还认为法学是社会科学之王。任何一个学科建设都离不开三个要素,三个要素的水平就是学科的水平:第一个要素是师资,法学学科建设首先要抓法学师资队伍建设;第二个要素是推动创新型的科研。自然科学以创新为最高价值追求。与自然科学不同,法学作为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以制度为对象,具有“守成”的特点,并要通过创新和守成两种能力推动法学学科建设;另外,学科是以创新、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载体而形成的知识体系,培养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正是学科建设的第三要素。推动一个学校的学科建设,就是要抓住师资队伍、高水平科研成果、高层次人才培养这三个核心。
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历史背景和五个维度
作者:黄进(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法学包含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是应有之义。
黄进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3日到中国政法大学视察,特别强调了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我们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在学科建设中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等方面要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精神。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一定要从中国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要立德树人,特别强调德法兼修。
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对我们构建法学学科体系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在处理好理论与实践、中国与世界、古代与现代、今天与未来、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立德与修法这六大关系中构建法学学科体系。
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有五个维度:
第一是从法治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维度来思考构建法学学科体系。
第二要从法学学科发展的维度来构建法学学科体系。
第三是从法律体系的维度构建法学学科体系,即把法学学科体系分为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
第四是从法治体系的维度构建法学学科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可分为国内法治体系和国际法治体系。
第五是从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维度构建法学学科体系,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再加上公共法律服务。
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前提性和基础性问题
作者: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法学知识从哪里来,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前提性、基础性问题。
我的专业是民法学。在我的心目中,民法学问题包括民法问题和纯粹民法学问题。其中民法问题的讨论是服务于民法规则的规则设计或者民法规则的规则适用,是民法学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民法问题包括事实判断问题、价值判断问题、解释选择问题、立法技术问题、司法技术问题。
王轶
事实判断问题关注的是中国的社会生活现实中存在哪些类型冲突的利益关系,以往对这些冲突的利益关系进行协调的策略是什么,采用特定协调策略设定的协调目标是什么,采用特定协调策略之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等。价值判断问题关注的是面对冲突的利益关系,如何秉持特定的价值取向去做出利益的取舍,或者安排不同类型利益实现的先后顺序。解释选择问题则关注在用有限的法律条文应对无限丰富的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在从生活世界向民法世界转变过程中,如何用抽象、概括的民法语言来解释、表达、描述、想象生活世界的问题。立法技术问题关注如何在一部法典或几部法律中妥当安置相同的价值判断结论及其附属因素的问题。司法技术问题关注裁判者如何妥当认定案件事实,如何发现并且转述立法者体现在实定法中的价值判断结论的问题。
如果对上述问题的问答,既立足中国实际,又尊重国人传统,还回应了大多数中国人分享的取向和偏好,并有效借鉴域外有益经验,那么由此获得的法学知识一定能够推动我们去实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目标。
法学新兴学科的规格、生成和发展路径
作者:蔡立东(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
我国法学新兴学科必然以新概念和新理论为体现形式,能够成为我们获得国际话语权的便利途径。
蔡立东
第一,法学新兴学科的规格。虽然可以认为法学学科是知识生产的单位,法学专业是知识传播的单位,但无论是学科还是专业,都需要体现为课程体系。法学作为一门派生的学问,在这个意义上,除单纯的法解释学外,法学学科都是交叉学科。
第二,法学新兴学科的生成。一流学科建设应以推动学科的内涵式发展为目标,要发展基于中国实践、基于问题导向而形成的新兴学科。由此形成的新兴学科可以分为三类:基于新兴领域的新问题,为其的解决而形成的法学学科,如卫生法学;基于对新兴重要部门法的研究而形成的法学学科,如监察法学;领域法学科与部门法学科的结合,如网络与信息法,既包括信息法这一调整特定信息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包括以《网络安全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科。
第三,法学新兴学科的发展路径。领域法学科的发展路径是既有机制的扩容。如网络作为第五空间,构成了人类生活的重要场域,引发的新问题涉及传统学科的方方面面,这些问题的解决可以诉诸传统法律部门的创新发展,并由此构成领域法性质的网络与信息法。在部门法学科的发展路径上,新的部门法出现,需要法学发展新的机制予以解释。如作为部门法的《网络安全法》,应集中于“数据的收集与使用及其监管”发展新的法律机制,并由此构成部门法性质的网络与信息法。
新时代法学研究需特别强调问题导向
作者:周佑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东南大学副校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全面创新法学研究内容、研究方式和研究方法。
周佑勇
首先,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法治的新思想、新部署,为我们的法理学、宪法学还有其他法学学科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契机。
其次,坚持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为我们法学领域三大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和任务。我国法学研究需特别强调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融入到三大体系建设当中,同时作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和重大发展的重大事件,法治创新需与科技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同时并进,不断探索设置互联网法学、智慧交通法学,科技工程法学等交叉学科。
最后,全面依法治国新的战略定位,要求我们法学研究要把重心从局部价值评判法律规范转移到整体观察法治运行效果,协调好公平、正义、效益等关系,注意法律原则的运用等。可以肯定,新时代法学研究多元化是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创新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学科体系是学术和话语体系建构的基础
作者:姚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
建构和完善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是促进法学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构与完善,推动中国法治深入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姚莉
首先,法学学科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需要体现中国特色。现有法学知识理论主要来自西方,而西方法学很多理论不能完全适用于中国,且既有的西方法学学科体系忽略了法治实践的整体性和复杂性;中国法治实践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需要综合传统法学与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知识和方法,以获得准确认知。
其次,中国特色在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应具有实质性的内涵。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包括高度体系化的法学学科体系。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应当更注重对实践的理解和阐释,在教授西方法学理论的同时呈现出其背后的经验基础,不能脱离西方具体的时空场域,简单将理论普遍化。
最后,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的形成应当建立在扎实深厚的法学学科体系和学术体系的基础上。法律专业学生和法治工作者主要通过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所提供的知识认识法治,并形成相应的法治观。法学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中的成果只有通过转化为法学学科体系的知识和理论,才可能在普遍范围内对法治实践产生广泛的影响。建设完善的法学学科体系有利于更多研究者超越既有的研究框架,以更开阔的视野认知和探索中国法治实践。
以“五化”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法学体系
作者:杨宗科(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可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
第一,积极实现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成果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华法治文明优秀传统现代化对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杨宗科
第二,加快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中国化。要把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建设法治国家领域形成的经验理论化、系统化、学理化。这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有关法治的论述,通过法学理论、法学学科话语体系总结出来。
第三,全面推动中国特色法治体系理论的学科化。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必须从过去以法律体系为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体系转型提升为以法治体系为研究对象的法治学科体系。
第四,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趋势促使法学新兴学科交叉化。关于人工智能、互联网法治发展、基因科技发展法治化等问题的研究,必将产生一些新兴的交叉学科,丰富和完善我们的法学学科体系。
第五,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目标,推动国外法学学科优秀文化成果的融合化。要充分吸收人类法治文化的优秀成果,把这些成果运用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治实践中。
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新局面
作者:申卫星(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在未来学科建设当中,我们应重点考虑如何向“临床法学”、实证法学和新兴法学等方向发展。
申卫星
基础法学和“临床法学”的关系。“临床法学”不仅仅是一种教学方式的创新,更是整个法学教育体制改革的一种新理念。所谓从理论法学向“临床法学”转变,是在保持法学理论教育的同时,加强“临床法学”教育,通过开设以问题为导向的课程,参加法律诊所或假期实习等教学方法,从学生在校期间就开始培养将来从业所应有的基本法学知识、法律思维方式、人际沟通能力、法律文书起草、法律观点表达等技巧。
规范法学和实证法学的关系。现有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主要以法律条例为解释对象,运用逻辑推理展开法学教育和研究。教师在课堂讲授时经常仅限于讨论法律关系,欠缺对社会关系个性的考虑。然而世界丰富多彩,逻辑永远是有局限的。我们完全有能力,有条件以数据为基础展开实证研究。
传统法学和新兴法学的关系。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通过长期的学科建设已成为一个精美的体系。我们希望在未来的法学教育当中,认真思考学科建设从基础法学向“临床法学”、从规范法学向时政法学、从传统法学到以社会问题为主导的新兴交叉学科的法律教育,这必将使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应有的品质得到充分的体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切实培养法学人才。
“中国特色”是对“双一流”建设的政治定位和科学定义
作者: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特色”是对我国要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政治定位和科学定义。在法学“双一流”建设中,该如何塑造和体现“中国特色”?
张文显
第一,法学“双一流”建设应体现主体性和原创性。我们的大学和学科有没有中国特色,归根到底要看有没有主体性、原创性。我们对“世界一流”的标准应有中国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承认某些共同性、一般性标准的同时,不能把西方评价机构的指标体系作为“普适标准”,套用到中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评价或认定上,尤其是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法学学科的评价,不能回避“为谁办学”“为谁服务”的根本评价问题。
第二,法学“双一流”建设应有民族性和融通性。建设一流法学院校和一流法学学科,要加强对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挖掘和阐发。要推动中华法治文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华法系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强调民族性并不排斥外来法律文化,要使中华法治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法治文明一道,为人类的发展进步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
第三,法学“双一流”建设应具有时代性和战略性。法学“双一流”建设要立足中国大地,服务于法治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世界一流法学院校和学科要以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社会服务、高能量文化传承为目标,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建设总体布局的实现提供教育支撑,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作贡献,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四,法学“双一流”建设的中国特色,最根本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发展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政策导向统筹推进,各有关院校党委要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德法兼修”的重要指示,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法学“双一流”建设的首要任务。四是要坚持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政策导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体现在“双一流”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五是要在科学和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双一流”建设。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的体会和探索
作者:胡明(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具有重大意义。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必须解决的问题;是用中国理论解决中国问题,用中国智慧阐释人类共同价值的有益尝试,将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支撑。作为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的法学体系需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要坚持四个重要原则。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根本;坚持汲取传统精华,体现时代精神,积极开展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华法学思想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坚持面向世界,开放自信,要在坚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的原则下吸收和转化世界上的优秀成果,有底气、有自信地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胡明
中国政法大学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上作出了一些探索。一是博采众长,通过开展深入调研、举办高端论坛、深入探讨,推出一批具有前沿性和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为打造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二是以新兴学科建设和交叉学科建设为载体,培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新的增长点。三是坚持“一体两翼”培育具有法大特色的法学体系。“一体”即以法学为优势为特色,与相关学科相互融合的学术体系;“两翼”即以基本原理、基本话语构成的理论学术体系和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构成的应用学术体系。我们坚持“一体两翼”,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为引领,努力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学科、学术和话语体系。
希望通过此次论坛成就一场思想交流的盛宴,汇聚各界的智慧,努力形成构建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新思路、新路径和新方案,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为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地生根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要有国际话语权
作者:岳彩申(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
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要夯实自己的理论基础。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指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构建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首先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为标准,对法学学科体系的构成、交叉学科的培育以及学科建设的内容进行评价。
岳彩申
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应当具有民主性和开放性。中国特色体现在既吸收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基因,又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法治文明成果,具有兼容并蓄的特点。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解答新时期发展的重要思想来源,西方国家发展理念的精髓对于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二者的融合成为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重要理论来源。在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成果的基础上,针对重大时代课题,能够作出有效解读和回应,才是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重要落脚点。
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要能够在国际社会有话语权。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国将继续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话语权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我国目前法学学科的国际参与力度需要加强,对改革实践的理论总结需要加强,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志性理论创新和概念提炼还需要加强。对于当今一些新兴的领域,我们的法学学科体系应该紧抓战略机遇,加强互联网法律等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建设,在国际竞争中抢占先机。
加速新时代法学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
作者:冯果(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
首先,加速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讲话精神的应有之义,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学科建设意义、理论创新意义和法治实践意义。新兴交叉学科是传统学科的衍生,是法学学科新的增长点,最有可能产生重大的学科突破和革命性变革,也最有可能回应和解决现实生活中重大复杂的社会性问题和全球性问题,推动法治实践的不断深化。我国现行的“理论法学+部门法学”的传统法学学科体系,已滞后于社会变革和法治实践,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法学学科体系完善的障碍。
冯果
其次,法学新兴交叉学科的形成和发展要着力研究对象的确定、法科属性的提炼和知识的体系化。新兴交叉学科能否成为一门成熟的学科,能否推动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首要的是以问题为导向,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形成固定的研究对象,同时,还要将其他相关知识与法学原理实现实质性融通,这需要不断提炼和发掘其法学学科的基本属性。当然,最为重要的是要形成自己独特的知识谱系。
最后,学界和政府应该通力合作,推动法学新兴交叉学科的形成和发展。一方面,作为学术群体,法学研究者应该更新观念、知识和研究方法;另一方面,作为政府或教育管理者应该通过规划布局、政策导向及保障机制推进学科的交叉和融合,推动新兴学科的兴起。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推动法学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
一流体系建设中的法学教育和研究
作者:郭雳(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新时代的法治建设,需要一流的法学教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然而,当前法学教育也存在着资源供给不充分、发展状况不平衡、体制机制壁垒犹存、考评方式不尽合理、过度追求数据指标等问题。
郭雳
在教育方面,一流法学学科建设应当将人才培养作为根本,法学院校必须在人财物等资源供给上充分保障教学需求,鼓励广大师生针对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方式、考核评估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法学教育国际化应当有明确的定位和清晰的目标,着力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中国在世界法学话语体系中的地位,坚持高质量、可持续、以我为主、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的基本原则;对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关系应当认真梳理和科学认识,两者之间要实现有机契合和良性互动。
在研究方面,中国的法学研究应当面向社会事实本身,追求自己的知识品格,倡导实事求是,鼓励自主、独立、理性思考所形成的真知灼见;法学研究应当保持开放性,始终坚持吸收全人类法学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关注、研究全球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法学研究应当保持方法上的多元,注意吸收相关交叉学科的知识与研究方法推动法学知识的更新;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合理、公正的法学科研评价体系的建立,法学研究评价体系需要更具公信力、更具多元性、更尊重学术自主规律的制度建构。
【观点摘登】
卢建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凝练了自己的特色,走出了一条我们认为比较独特的道路。首先,在本科这个层次上,我们对学生注重跨学科培养,不仅仅局限在法学领域,还和经济管理、教育等学科进行交叉学习;其次,我们学院的特色就是多语种培养,除了基础的英语之外,还增加德法葡西四个小语种。这种特殊设置的目标是希望培养的法律人才达到应用型和复合型的标准。
韩保江(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三大体系的建设,要特别关注如何以经济权利的界定和配置作为起点或者中心,以良好的现代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以及相关的法律体系,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第一,提高主体活力需要主体的权利保护,以现行法律和政策为支撑的现代产权制度要真正体现和发挥保护产权的功能。第二,现代化的经济体系必须强调创新驱动和科技进步的贡献。如何用现代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机制去调动企业家特别是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意识,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知识劳动的权利得不到充分的尊重,知识劳动的贡献、知识劳动的产出就不可能快速增长。第三,现代化一定是绿色发展的经济体,强调绿色、和谐、共享的要求。法律如何服务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如何服务蓝天保卫战,如何服务一系列新兴的绿色经济体系的产权或者法律体系要求,是法学界应该特别重视的重大现实问题。
龙卫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
法学学科建设从原理推演型发展成外生动态型,要求法学院发展变革。21世纪是外生动态型,新型交叉不断兴起,知识产权和科技法、新经济法这些领域的发展,必将成为新兴学科的桥梁。北航以科技融合打造新的法学学科,理念定位面向时代性、战略性、国际化,方式是协同性、多元性、主动性,内容建设上强调交叉性、动态性、务实性。
杨忠孝(华东政法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学科办主任)
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法治文明成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核心要素。如今,法治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社会核心标志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社会已进入到“法律+”时代,即法律已渗透到各个行业中。在“法律+”时代,中国的法学研究、法学学科建设应该能够解释中国法治实践,解决现代社会问题;中国的法学发展应该融入到全球文明大发展趋势中去,融入到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总体框架中来。
宋华琳(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新时代的法学学术话语应该关注中国法律的实际运行情况、回应中国的改革发展现状、回顾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拓展法学研究的新边界。如食品药品安全、全球治理、气候变化、生物技术、共享经济等问题,都应该得到法学学术话语的充分关注。法学学术话语还可以从经典的作家作品、经典讲话和报告中挖掘核心,当下最重要的就是党的十九大报告,这个报告高屋建瓴,给我们提出许多法学研究中需要关注的新问题。
肖金明(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首先,应坚持法学话语体系、法学学术体系和法学学科体系的“三位一体”——知识体系、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三大重要板块,它们之间相互支撑。其次,法学的马克思主义化、法学的中国化和法学的全球化同样构成“三位一体”的格局。法学研究具有较强意识形态色彩,法学马克思主义化更多还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解决中国问题需要坚持法学的问题导向;法学全球化能使中国法学真正走向世界。再次,国家法治、党内法治、社会法治也要形成“三位一体”结构。法学应该以开放的姿态,认真研究执政党自身的治理,把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真正在理论上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最重要的“三位一体”。
张巘(QS全球教育集团中国总监)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法律学术体系、学科体系,是法学学科建设的核心。首先,国家相应职能部门应出台中国法律界的高端国际人才培养计划,并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利用培养的人才校友资源吸引更多海外优秀学术人才和留学生。其次,应通过对外宣传的建设,有机结合新兴法学交叉学科和智库建设,积极主动参与到国外的法律相关的活动,争取世界范围内的话语权、管理权、决定权。再次,可以积极引进学术和行政两方面的外来优秀人才,将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引入中国。最后,应积极向国际层面提供优秀的法学教材和指导性的案例,面向国际培养定向法学人才和国际法律职业人才。
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
法学学科体系一定要有开放性,这种开放性是和社会需求对应的,它的形成受到五方面的影响:一是立法的影响;二是政府行为,特别是执法行为的影响;三是司法判例的影响;四是法律服务业的影响;五是法律解释的影响。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具有很强的实践导向,也有很强的顶层设计导向。
李雪梅(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
金石是最具有中国特性、时间最长的史料。我们通过对古代金石学和当代历史学进行借鉴,用学科交融的方式在传统金石史料中进行系统研究和整理,在传统金石文献“法律话语”体系的构建上作出了探索和尝试。“铭金”是中国秦汉以前法制传承的重要方式;“刻石”是在先秦、秦汉“铭金”基础上对“镂之金石”法律传承方式的进一步发展,经历了秦汉“铭功纪法”和“碑以明礼”、唐宋金元“碑以载政”、明清“碑以示禁”等几个重要发展阶段。
郑永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所有的法学体系都是建立在规范的基础之上的。通过教义立场和强弱实践维度,可以建立“法学矩阵”概念,构建内部和谐、指导思想统一的法学体系。
教义立场下强实践环境可概括为法律教义学,是法学最核心的部分。教义学就是对规范本身的含义进行阐述分析,传统的法学集中在教义学部分。法律理论对教义进行抽象总结,表现为弱实践。法律与政治、法律与经济、法律与逻辑等表现为非教义立场的学科和研究,在立法和司法中同样发挥重要作用。法社会学、法人类学、法哲学的实践性略弱一些,但同样是法学体系构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本文由光明日报记者周华、钟晓军、李克、李笑萌、肖人夫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