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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要做到精准搬迁、精确施策、精细管理

2018-01-13 04:1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政协委员建言录】

  作者:巩富文(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二○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承诺。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定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驶入了快车道。

  在“五个一批”工程中,易地搬迁脱贫旨在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方贫困户的脱贫问题,是当前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硬骨头”,也是脱贫攻坚的“标志性工程”。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出台,主要基于易地、扶贫、搬迁三个举措,但有的地方出现“就搬迁抓搬迁”“一搬了之”等现象,导致搬迁对象不精准、原址重建或就近“挪窝”、搬迁后脱贫无着落等问题。有的搬迁户文化程度低、思想观念落后,有的缺乏产业发展资金、技术及劳动技能,有的因病、因学致贫拖累大、压力大,大多数搬迁户兼而有之,贫困程度较深,生产生活改善较难。解决了搬迁的问题之后,在后续脱贫上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2017年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对居住在自然条件特别恶劣地区的群众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建议在项目、资金、举措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做到“精准搬迁、精确施策、精细管理”。

  要做到精准搬迁,就要加快搬迁对象精准对接。要精心开展入户调查,做到政策宣传到户,一户建立一档案,与搬迁户签订搬迁、腾退、就业协议,并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在此基础上,实现人、地、房、业精准对接,按照先人后房、先业后搬、人岗相适的要求,做到安置住房、基础服务、脱贫致富规划一体编制,安置住房、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建设协调推进,就业、就医、就学措施配套跟进,充分发动政府、市场和群众的力量,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精准入住、精准脱贫。

  要做到精确施策,就要做到搬迁与脱贫相结合。把搬迁群众的“就业”问题作为脱贫保障的核心,探索就业岗位菜单式对接、就业状态清单式管理,在安置地谋划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的有效举措,在迁出地做好土地流转和生态修复工作,在劳务输出地做好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搬迁群众不能只享受搬迁政策,还要配套享受其他“几个一批”政策,将易地搬迁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兜底扶贫等有效结合起来,多措并举,打“组合拳”,确保每个搬迁户都能够稳定脱贫。

  要做到精细管理,就要在项目、资金、社区等各方面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在项目管理中,要制定贯穿项目规划、设计、实施、验收、稽查、审计等全过程的规范化操作体系,坚持“抓早、抓小、抓好”,以管理精细化促工作规范化,突出抓好项目质量安全,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做到质量安全、成本可控、功能实用。在资金管理中,优化省、市、县三级扶贫搬迁投融资机制,加快建立市、县投融资主体,严格实行“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完善“省级统筹统贷、市县协议使用、拨付专户管理、按政策兑付”一整套资金筹、拨、用程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营。在社区管理中,积极推进安置社区建立低保、农合、养老等公共服务机制,落实搬迁群众就医、就学保障,探索群众自治模式,确保搬迁群众在安置社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权利和基本公共服务。此外,还要加快搬迁群众思想融入和文化认同,为提升移民搬迁水平、助推脱贫攻坚提供优良的人文环境。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13日 07版)

[责任编辑: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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