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进一步强化“生态用海”“集约用海”

2018-01-19 04:1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国家海洋局出台措施严控围填海——

进一步强化“生态用海”“集约用海”

光明日报记者 杨舒

  一律禁止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一律禁止渤海海域围填海、非涉及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填海一律不批……日前,国家海洋局围绕我国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问题,聚焦“十个一律”“三个强化”,强力发布一系列围填海管控措施,其严厉程度可谓“史上最严”。

  对此,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林山青表示:“国家海洋局将逐渐实现海洋督察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发挥海洋督察的重要作用。”

  6省(区)向海要地冲动强烈 存在共性问题

  围填海,是指因为土地使用出现紧张或因配合规划等原因而需要将海岸线向前推,用人工建设的方式扩充土地面积。多年来,围填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沿海地区用地紧张,但其中出现的不合理甚至违法等现象也给生态环境、海洋开发秩序带来了诸多问题。

  按照国务院批准同意的《海洋督察方案》,2017年,国家海洋局组建了首批国家海洋督察组,并于当年下半年分别进驻辽宁、河北、江苏、福建、广西、海南开展了第一批以围填海专项督察为重点的海洋督察,重点查摆、解决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问题。

  “督察显示,6省(区)不同程度存在向海要地的冲动,不合理乃至违法围填海普遍存在。共性的、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林山青说,一是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的要求贯彻不够彻底。部分地区脱离实际需求盲目填海,填而未用、长期空置,个别项目违规改变围填海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二是违法审批,监管失位。有些地方各个涉海部门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问题突出;违反海洋功能区划审批项目,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等问题频发;基层执法部门对于政府主导的未批先填项目制止难、查处难、执行难普遍存在;违法填海罚款由地方财政代缴,或者先收缴再返还给违法企业。三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不力,陆源入海污染源底数不清,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督察组排查出的各类陆源入海污染源,与沿海各省(区)报送入海排污口数量差距巨大。

  “人多地少、缺乏空间客观上造成了经济发展迅速的地方向海要地。海域使用成本较低,围填海造地征地拆迁矛盾相对较少,也使地方政府更愿意通过围填海来获取土地。根本是,没有切实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护优先、集约利用的用海理念还未确立或不够牢固。”林山青说。

  “十个一律”“三个强化”全面严控围填海

  目前,首批围填海专项督察已进入整改追责阶段,6省(区)政府已办结来电、来信举报1083件,责令整改842件,立案处罚262件,罚款12.47亿元,拘留1人,约谈110人,问责22人。

  国家海洋督察办公室主任古妩表示:“督察达到了预期目的,地方从省级政府到基层管理部门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节约优先的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强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了及时处理,督察形成了一定威慑作用。”

  林山青表示,结合督察整改工作,2018年国家海洋局聚焦“十个一律”“三个强化”,正式启动“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

  “十个一律”包括:违法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围海,分期分批,一律拆除;非法设置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排污口,分期分批,一律关闭;围填海形成的、长期闲置的土地,一律依法收归国有;审批监管不作为、乱作为,一律问责;对批而未填且不符合现行用海政策的围填海项目,一律停止;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的,一律禁止;非涉及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填海,一律不批;渤海海域的围填海,一律禁止;围填海审批权,一律不得下放;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一律不再分省下达。

  “三个强化”是指: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强化生态修复;以海岸带规划为引导,强化项目用海需求审查;加大审核督察力度,强化围填海日常监管。

  今后,围填海只重点保障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国防建设等4类用海项目。此外,国家海洋局还将会同财政部建立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利用价格杠杆来加强围填海的管控,大幅提高用海成本。

    到2025年基本实现美丽海洋建设目标

  实际上,自2013年以来,国家海洋局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围填海管控的“硬措施”。例如,在海洋领域率先推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目前,沿海11省(区、市)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将全国近岸管理海域的30%和大陆岸线的37%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在红线区内,一律禁止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禁止从事填海、挖沙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破坏海洋生态系统功能的开发和利用。

  林山青介绍,2013年以来,全国围填海总量下降趋势明显。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填海面积达到15413公顷,随后逐年下降,年均下降22%。2017年填海面积5779公顷,比2013年降低63%。

  国家海洋局海域司司长江华安表示,除实行上述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措施,国家海洋局也将不断强化“生态用海”“集约用海”。

  一是进一步强化围填海年度计划指标管理,2018年继续暂停下达地方围填海计划指标。二是着力落实生态用海要求,2017年国家海洋局已将生态用海要求纳入用海审查内容,进一步提高用海的生态门槛。三是严格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全国海岸线调查,将各省区市自然岸线保有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

  林山青透露,国家海洋局还将积极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在海洋生态修复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奖补资金等方式鼓励支持地方政府开展修复工程。“计划到2020年,完成不少于66个海湾的整治,完成不少于50个生态岛礁工程,修复岸线不少于2000公里,修复滨海湿地面积不少于1.8万公顷。到2025年基本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美丽海洋建设目标”。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19日 08版)

[责任编辑:孙佳涵]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