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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新发展理念 推进乡村振兴

2018-02-14 03:1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刘伟 张冰(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副研究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加快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工作的主要任务,其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广大农村的发展赶上国家现代化的步伐,是关键任务之一。党的十九大和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先后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刚刚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这些会议的召开及相关文件的出台,吹响了我国实现乡村振兴的号角。

坚持新发展理念 推进乡村振兴

广西桂林市永福县罗锦镇高崇村农民在采摘沙糖橘。新华社发

坚持新发展理念 推进乡村振兴

  千年古村落浙江省长兴县泗安镇上泗安村已逐步发展成为集文化、旅游、生态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美丽乡村”,图为书法爱好者在乡村集市上为百姓书写春联。新华社发

  1、深刻认识乡村振兴的时代使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发展由体制改革起步,也在不断的改革创新中得以巩固和发展。40年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适合当时的农村生产力条件,有效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解放了农业生产力;20年前广东一些地区的集体土地股份制改革,促进了土地、资本、人口的合理流转流动,提升了土地使用的效能,因此后来在全国推广;当前正在推进中的土地确权,进一步保障了农民长期经营的权益。另外,粮食市场化、基层治理等多项改革,为保障农村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十八大以来,农村政策更加注重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领域的协调并进。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更是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了总要求,并提出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思路。这意味着,新时代的乡村建设将在更大视野和更大格局下展开。

  当前党和国家对于农村采取的是“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加强支农惠农政策,使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并对种粮农民和主要粮食品种实施“四补贴”和保护价收购政策。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民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生活环境等问题的关注。十九大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表明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基于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所作的决策部署,具有丰富的内涵,开启了决胜全面小康的新阶段。

  产业兴旺是农村发展的经济基础,在我国加入WTO以来日益开放的背景下,农业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程度越来越高,既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倒逼农业产业体制和产品结构不断改进和完善。保持农村产业的竞争力,保障农业发展与经济现代化进程基本同步,既需要农业生产的国际化、标准化,也需要适合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农业生产体系的新型农业经营和管理模式,加快开放型农业格局的形成。十八大以来,中国农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更加注重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更加注重发挥各地农业的比较优势,更加注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新时代的农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2、切实把握乡村振兴的实践要求

  乡村振兴不是就农村而谈农村,也不是简单的“城市反哺农村”,而是要把乡村和城市对接融合起来,让乡村适应城市生产和消费空间拓展的趋势,发展对接城市生产、消费的产业形态。一方面农业要融入到整个现代化产业链条中,另一方面不能简单理解为将乡村城市化,而是要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补农村短板,扬农村长处,保留乡村味道,留住田园乡愁。城乡之间,不仅是农村的要素流向城市,城市的要素和资源也要流向农村。此外,乡村振兴不能简单模仿其他国家的农村发展路径,必须立足本国国情特点,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

  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要靠“带头人”的言传身教去感染带动广大农民,凝聚基层合力。选好带头人是决定一个乡村发展前景的大事,除了上级政府组织的把关考察,也要接受基层村民的评议监督。一个好的带头人,必须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实践,敢于承担,用行动取信于民;一个好的带头人,必须善于利用乡村资源,发挥传统文化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一个好的带头人,必须尊重广大农民主体地位,探索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长效机制。

  新时代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要运用好土地资源,保持集体土地制度前提下的土地合理流转,并在科学分配的前提下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在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过程中,确权、流转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有机统一的,任何一个环节失效都有可能导致农民利益受损、农村发展陷入困境。

  发展集体经济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并不是要否定村民个体利益,而是要通过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内部丰歉调剂,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收的长效保障机制,实现每一位村民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建设现代乡村共同体的物质前提。

  3、奋力开拓乡村振兴的崭新道路

  新时代中国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决定了农村发展必须超越对传统工业化的路径依赖,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推动农村的创新发展,就是要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激发农村发展的活力。推动农村的协调发展,就是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均衡发展的前提下,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协调统一,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齐头并进、协同发展。推动农村的绿色发展,就是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推动农村的开放发展,就是要将“三农”问题置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之中,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拓展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空间,形成进出有序、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农业开放发展格局。推动农村的共享发展,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打好扶贫攻坚战,让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的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生产关系和治理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协调利益、维系稳定、引领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十九大报告更是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因此,在乡村治理中要强化党的基层权威,围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实践去规划党建工作,努力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内在统一。要推进党建与自治的统一,将党的领导和党内规则融入村民自治的过程中,使党员成为村民自治的引导者、维护者和示范者。要推进党建与法治的统一,将党法党规的学习与普法学习宣传结合起来,通过党员的行为示范作用去强化党组织在乡村的权威形象。要将党的原则与传统道德准则结合起来,尊重乡村的民俗礼仪习惯,吸纳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的决策协商。

  随着农业机械化和电子商务等的迅猛发展,引入现代经营模式,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日益成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要求。引入现代经营模式,首先应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推进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其次应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

  促进城乡融合,建设宜居小镇是未来乡村振兴的愿景,需要把握三个关键问题。一是坚持农村优先发展,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倾斜力度,在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方面给予更多保障,切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二是坚持生态保护和文化发展并重,充分发挥农村在乡风乡情乡貌上的特色优势,引导城市资源的自觉有序流入,实现城乡发展的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三是坚持特色小镇的人性化建设,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推进乡村的环境设计、建筑外观、功能布局、能源利用及生活服务,真正将特色小镇打造成为联结城乡居民生活发展的桥梁。

  《光明日报》( 2018年02月14日 06版)

[责任编辑:孙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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