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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

2018-05-02 03:3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记者许可)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1日上午同多米尼加共和国外长巴尔加斯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主要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公报签署之日起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友好关系。

  多米尼加共和国政府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据此,多米尼加共和国政府即日断绝同台湾的“外交关系”。

  中多建交公报在北京签署前,多米尼加发布总统公告,宣布承认一个中国原则,与台湾地区断绝所谓“外交关系”。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02日 03版)

[责任编辑:孙宗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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