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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万里碧波映神州

2018-05-27 06:1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

  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视频会,一场涉及全国2466个集中式地表水型水源地的大规模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启动。

  这是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的一项具体行动,是两年前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的升级版,也是今年对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的最大规模一次督查行动。

  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中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环境效益,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这是亿万百姓的心声,也是全国人民努力的方向。

  一次扎实彻底的“限期完成”

  长江经济带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11个省市,养育着全国40%的人口,支撑着全国40%的经济总量。长江经济带也是我国水环境问题最突出的流域之一。监测结果显示,长江干流总体水质较好,但部分支流污染严重,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

  经济带上,许多省市的饮用水直接取自长江,饮用水安全关系到沿江5亿多人的健康。因此,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先决条件和筑底工程。

  2016年5月,原环境保护部启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目标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水平。“专项行动主要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依法划定,在保护区边界是否依法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并清理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参与该专项行动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2017年年底,原环境保护部宣布,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圆满收官,沿江11省市126个地级市319个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出的490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清理整治。“这样的成绩,得益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意识正在形成,得益于各地狠抓落实的艰苦努力。”对此,有专家评价,这是我国环保史上扎实彻底的一次“限期完成”。

  给全国水源地“做体检”

  近年来,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违法问题多见,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为此,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排查整治任务。“与此前开展的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相比,这次专项行动范围更广,由沿江11省市拓展到全国;任务更重,由地级及以上水源地拓展到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行动部署,2018年年底前,要全部完成长江经济带县级和其他地区地级及以上地表水型水源地清理整治;2019年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其他地区县级地表水型水源地清理整治。

  为摸清底数,今年第一季度,生态环保部门已经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先期排查。根据初步统计,列入此次专项行动范围的地表水型水源地达2466个。其中,长江经济带县级水源地1161个,其他省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级和县级水源地分别有436个和869个。从问题类型看,违法违规排污、工业企业类、排污口类、非法码头类、旅游餐饮类、农业面源类等问题依然突出。

  为落实《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还启动了水源地专项督查。“水源地专项督查的工作任务可以用‘划、立、治’来概括。其中,划是指保护区划定,立是指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治是指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最终要实现‘保’的目标,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这位负责人介绍。

  本轮督查,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273个组,对全国范围内的既定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督查,并对2016年至2017年已完成整治的长江经济带11省(市)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督查。

  各方“一条心”,拧成“一股绳”

  水源地保护,关键在各方形成合力——补偿机制不健全,污染者、保护者各有所求难成“一条心”;地域之间诉求不一,保护与开发无法形成“一张图”;上下两级职责不清,难以拧成“一股绳”。

  重庆市璧南河为长江左岸支流,河流总长91公里,流域面积1058.9平方公里,主要涉及璧山区、江津区及永川区。今年2月初,三区率先在全市签署璧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核心是落实区县水环境防治责任,让受益者付费、保护者获益。”据重庆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补偿标准为每月100万元,交界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类别要求并较上年度水质提升的,下游区县补上游区县,下降或超标的则上游补下游。

  按照计划,到2025年,重庆市域河流上下游区县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成熟定型,对流域保护和治理的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在此期间,重庆将鼓励区县协商采取资金补偿、对口协作、共建园区等方式,在条件具备的流域采用水质水量作为补偿基准建立横向补偿机制,鼓励区县之间开展排污权和水权交易。

  由于历史原因,江苏的石油、医药、农药、造纸、钢铁等重污染企业,不少布局于临江地带,水生态环境堪忧。为此,南京大学环境研究所所长朱晓东建议,加强与长江中上游地区协作以及省际层面的信息联动,实时共享政府及企业的监测数据,全面了解江苏境内长江水源情况,做好预警工作,以便减少上游外来被动式污染。“可以考虑建立长江江苏段水环境保护与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包括江苏沿江8个城市),健全长江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监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等一体化水安全保障系统。同时,做好长江‘体检’及其信息化工作,加强河、海、湖、渠的水环境全要素监测,建立长江水环境健康大数据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饮用水水源保护是地方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是督促指导市、县开展工作,核查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督办。市、县人民政府必须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保证每个问题都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这位负责人一再强调。

  (光明日报北京5月26日电 光明日报记者 张蕾)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27日 01版)

[责任编辑:王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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