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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上海精神”与儒家文化的相通之处

2018-07-05 03:0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论坛】

  作者:尹传政(山东省委党校、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欢迎宴会上的祝酒词中指出:“儒家思想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倡导‘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主张‘协和万邦,和衷共济,四海一家’。这种‘和合’理念同‘上海精神’有很多相通之处。‘上海精神’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强调求同存异、合作共赢,在国际上获得广泛认同和支持。”深刻认识“上海精神”与儒家思想文化之间的关系,既有利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从而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又有利于在成员国之间弘扬“上海精神”,不断扩大上合组织的区域和世界影响力。

  互信是儒家思想对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要求,也是“上海精神”要求各个成员国之间恪守的基本原则。儒家思想主张人与人之间关系必须建立在诚信基础上,正所谓“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对于国家治理而言,儒家认为,“信,国之宝也”,具体而言,“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其最高境界就是“周训而能用之,和乐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对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儒家更是讲求诚信,“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在儒家学者看来,“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儒家这种注重诚信的思想与“上海精神”中的互信相融相通。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应该本着互信的要求,彼此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以妥善解决共同关切问题作为加入上海合作组织的根本目的,从而凝聚各方面力量,使上合组织成为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成为地区稳定的基石。

  以平等方式进行协商是儒家思想理念的处世原则,也是“上海精神”倡导的基本对话方式。儒家思想中包含了大量的平等思想,比如人与人之间必须平等学习与相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种学习和处世的目的就是,“执其两端而用其中”,实现“众之同和也”。归根结底,以平等方式进行协商可以使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同样也可以使各诸侯国协调和顺,“克明峻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虽然有着不同的发展历史和发展主张,彼此有大小之别,强弱之分,甚至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但从“上海精神”主张的平等、协商要求出发,终能使成员国殊途同归,做到求同存异,化解彼此之间的矛盾和分歧。

  合而不同是儒家思想的重要主张,也是“上海精神”的内涵之一。儒家思想一直追求天下“和合”,“四海之内若一家,通达之属莫不从服,夫是之谓人师”。但儒家追求的“和合”思想,主要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所谓的“合”并不主张千篇一律,“声一无听,色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而是主张“君子和而不同”,在日常生活中就表现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二是通过礼节的制约更好地实现和合,“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上合组织成员国都有各自不同的历史文化及价值观念,但其参与的目的就是为加强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实现地区稳定而不断努力,显然实现这一途径的根本方式就是成员国之间彼此尊重而相互融通,能够“周而不比”,成为一个团结、互助的国际组织。

  在遵守道义的基础上实现互利是儒家思想的价值追求,也是“上海精神”所主张的各成员国之间求同存异、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古代儒家以“仁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强调“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并以此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显然,儒家反对“见利忘义”“以义求利”等思想。相反,儒家主张追求符合道义的利益,如“兴天下之同利”“以爱利天下为意”。这对儒家而言,“富天下,强天下,安天下为最大功利”,才是自身所追求的最高义利观。显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在兼顾不同利益诉求,并遵守合作规则及国际公共秩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合作共赢、互利互惠,谋求利益最大化从而“兼济天下”,这也与儒家文化的价值理念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05日 02版)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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