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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2018-07-27 09:4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我国将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光明日报北京7月26日电 记者杨舒从26日召开的自然资源部新闻吹风会上获悉,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切实转变“向海索地”的工作思路,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涉及围填海的按程序报批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小组召集人庄少勤介绍,严控围填海,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滨海湿地,维护海洋生态安全。近年来,沿海地区长期形成的“向海索地”工作思路催生了大规模的围填海活动,导致滨海湿地面积大幅减少,自然岸线锐减,滨海湿地保护和围填海管控形势严峻。2017年启动的专项督查发现,沿海各地贯彻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的要求不够彻底,未批先填、填而未用、违规改变用途等现象比较普遍,违法审批、监管失位等问题依然突出,亟待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通知》正是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更为严格、具体的管控措施。

  针对生态环境脆弱敏感、自净能力弱的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和胶州湾等海湾,《通知》明确提出,原则上不再受理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的围填海项目。而对于沿海一些处于停工闲置状态、围而不填、填而不建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通知》要求,自然资源部要会同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国围填海现状调查,查明违法违规围填海和围而未填情况。沿海各省(区、市)要结合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确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2019年底前制定好处理方案。对合法合规项目,已经完成围填海的原则上应集约利用并进行必要的生态修复;在2017年底前批准而尚未完成围填海的,最大限度控制围填海面积;对违法违规项目,开展生态评估,进行生态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对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坚决予以拆除。

  此外,为建立滨海湿地保护的长效机制,《通知》提出,对全国湿地逐地块调查,建立动态监测系统;严格用途管制,将滨海湿地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并把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情况纳入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督察重点事项。庄少勤透露,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2018年下半年启动围填海专项督察“回头看”,坚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27日 10版)

[责任编辑:张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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