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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

2018-08-01 03:0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努力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进展和相关政策举措

光明日报记者 刘小兵

  7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副部长钱锋,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助理兼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方永祥,介绍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工作进展和相关政策举措等方面的情况。

  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作体系

  “退役军人事务部是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新组建的部门。今年4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至今已经107天。”孙绍骋介绍,3个多月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件事:一是全面梳理评估新中国成立以来涉及退役军人的所有政策法规,着手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待遇保障、优先优待、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运行、督导检查等7个工作体系;二是会同军地12个部门出台提高退役军人安置质量、扶持就业创业、悬挂光荣牌、提高抚恤补助标准等4个政策;三是将120多家中央企业全部纳入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下达范围,会同财政部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标幅度10%;四是集中宣传了一批优秀退役军人的典型事迹;五是在挂牌第二天就开始接访,系统梳理各类对象诉求,逐类研究提出措施办法,督促地方落实政策。

  孙绍骋说,退役军人事务部要建设好“三个机关”,即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行政机关和维护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服务管理机关。今后将做好信息采集、完善优待抚恤制度、悬挂光荣牌、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优待援助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7项重点工作,努力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首次制定悬挂光荣牌实施办法

  悬挂光荣牌是拥军优属的一项光荣传统,为了提升军人尊崇感、荣誉感,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悬挂光荣牌的实施办法,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光荣牌的悬挂做出制度性的安排,是军人荣誉激励机制方面的一个创新。

  “牌子虽小,但是分量的确非常重。”钱锋说,悬挂光荣牌实施办法有4个亮点,一是扩大悬挂范围,原来主要是为义务兵家庭和烈属悬挂光荣牌,现在凡是当过兵、参过军的家庭都是悬挂对象;二是规范光荣牌的样式,以前的样式多达五六种,叫法也不一致。现在统一规范为“光荣之家”,牌子由退役军人事务部设计和监制;三是强调要有仪式感,悬挂的时候要举行俭朴隆重的仪式;四是建立退出机制,悬挂的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如果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军人被开除军籍的,将取消悬挂资格。

  依法保障退役军人的安置和就业

  退役军人事务部今年要确保完成8万多名军转干部,近4万名退役士兵岗位的安排工作,还有2000多名复员干部、7000多名军休干部,以及一部分伤病残人员的安置任务。“为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新时代安置工作,我们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8月1日开始实施。”方永祥说,文件明确规定由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比例不低于80%;待安置期间,要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安置后,非本人原因未安排上岗的,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直到上岗为止等保障措施。

  “目前每年有数十万的军人退役回到地方,有一部分是需要政府安排工作的,另外大部分退役军人需要自己就业创业,为此,我们会同军地12个部门制定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钱锋说,根据这个文件,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的优惠优待;规定退役军人享受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适当放宽机关、企事业单位招收退役军人的条件,招收退役军人的企事业单位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

  《光明日报》( 2018年08月01日 03版)

[责任编辑:白丽克孜·帕哈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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