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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2018-08-03 03:3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论坛】

  作者:徐田(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而生态美丽宜居的良好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的独特优势与宝贵资源,事关人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保护好乡村的绿水青山与田园风光,保留好乡村的独特风貌与乡愁记忆,是乡村振兴的当务之急。

  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振兴,建设生态美丽宜居新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关系到亿万农民群众的民生福祉。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环境资本的不断保值、增值,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刻不容缓的任务。在生态美丽宜居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一是乡村垃圾围村现象持续蔓延。由于乡村缺乏基础性、科学化、便民型的公共垃圾回收设施和管理机制,导致乡村周边出现了“白色垃圾污染带”。二是乡村无序改造破坏了乡村的特色风貌。由于乡村建设开发的盲目性和无序性,未能做到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导致乡村原有的风貌与生态循环系统遭到破坏。三是村民人居环境整治与保护的“建设参与度”不高,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保护缺乏持久的内生动力。部分乡村地区由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未能有效调动村民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导致在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进程中出现了“干部着急干、村民默默看”的不良状态。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关键期与攻坚期。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既需要加大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与教育力度,更需要乡村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和环保监管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

  生态美丽宜居的良好人居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亿万农民群众美好家园的底色。在推进生态美丽宜居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要着眼于现实困难,坚持生态惠民、美丽为民、宜居利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此,必须科学统筹推进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系统化治理,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融合的新发展格局,增进亿万农民群众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要充分理解乡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产方式的关联度,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清洁化、发展模式生态化及垃圾废物资源化,避免不顾乡村生产需要而单纯改变农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做法,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

  在这些进程中,必须特别重视充分释放亿万农民群众的主体性、创造性与建设性活力,使乡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和保护“规划由群众共议、过程有群众共建、成果使群众共享”。与此同时,要正视我国广大乡村地区风俗习惯传统不同、建设发展水平不齐、资源禀赋各异的现实状况,根据各地区乡村建设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进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探索出一条绿色引领、生态优先、融合共生的美丽乡村振兴发展新路径。

  《光明日报》( 2018年08月03日 02版)

[责任编辑:白丽克孜·帕哈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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