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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理念与路径

2018-10-10 04:02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项目成果】

  作者:傅梦孜 陈旸(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理念、政策与路径”首席专家、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课题组成员、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

  经济全球化时代,海洋关系着人类生存与发展。作为全球治理在海洋领域的具化和应用,全球海洋治理是时下海洋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是新时代的邀约,是实现中华民族“向海而兴”的必由之路,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谱写“人海和谐”的新华章。

  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绵长的海岸线、辽阔的管辖海域和与日俱增的海洋开发利用能力,全球海洋治理需要中国全方位的参与。

  当前全球海洋问题频发,已日益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在风险和重大挑战。如海洋污染加剧,海洋正成为“人类最大的垃圾回收站”,海洋垃圾遍布所有海上生物栖息地,每年漂流、倾倒入海的塑料垃圾达800万吨,90%没有得到有效回收利用;包括废弃渔网、绳索等渔具组件的“幽灵渔具”每年导致超过10万头鲸、海豚和海豹死亡;海水酸化与温室气体排放这对“破坏环境的魔鬼双胞胎”肆意妄为,海水酸度从工业革命至今增加了近30%……2008-2017年海洋灾害给我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140亿元。海洋环境恶化制约我国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影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更令人担心的是,全球海洋治理的机制缺陷日益凸显。海洋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治理能力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海洋权益碎片化,海事议题分散化,海上安全丛林化。海上争端频发,甚至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海盗也一度卷土重来。美国作为全球海洋治理体系的主要角色之一,却游离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外,长期规避海洋强国的义务,尤其是2017年以来,退出《巴黎协定》,屡次呈请国会削减美国国家大气与海洋局的预算经费,为的是拒绝提供海洋公共产品及责任承担。我国作为海洋大国,也是需要海洋资源、依赖海上通道的经济大国,只有主动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回应世界期许。

  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对于我国建设海洋强国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全球海洋治理是对一个国家海洋综合能力的全面检验,既要有引领海洋开发利用,提供海洋公共产品的技术能力,又要有协调各国关系,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的组织水平。一个国家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中的权重,往往与该国的海洋实力呈正相关。有朝一日,当我们踏入全球海洋治理行列,即是我国真正建成海洋强国之时。另一方面,全面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可加强国内海洋治理能力建设,倒逼国内海洋管理体系改革,促进国内海洋事业发展。目前,与世界海洋强国相比,我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仍存在“三多三少”,即埋头苦干多,主动发声少;被动治理多,引领设计少;国家参与多,民间力量少。这映射出我国人才储备、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相对薄弱的环节。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过程,也是我国海洋治理储资料、带队伍、调机制、长本领的过程,势必综合提升我国海洋治理能力,为海洋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理念

  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以平等为基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华文明对海洋有丰富的认知,也有深切的体悟。在船坚炮利的帝国主义时代,中华民族经历了一段非常屈辱的历史,对恃强凌弱的霸权主义行径深恶痛绝,主张对强调对抗性的“海权论”有选择地吸收、批判性地超越,在海洋命运共同体中相互尊重,实现权、责、能的一体平衡。中国支持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的海洋秩序,倡议召开中国—小岛屿国家海洋部长圆桌会议,与涉海非政府组织开展官方合作,体现了中国对所有海洋治理主体的尊重,倡导各方平等共治海洋。

  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以合作共赢为导向。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证明,只有打开大门、精诚合作、优势互补,才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康庄大道。中国的海洋发展观不是排他的,不是以压缩他人的发展空间为代价的,中国主张同舟共济,携手抵御海洋风险,参与协商建制,共同开发利用海洋。中国主动推广技术,注重利益分享,海洋合作伙伴遍布五大洲、四大洋,为发展中国家发展海洋事业提供资金、人才、技术支持,与发达国家合作开展海洋科研项目。

  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以人海和谐为追求。道法自然、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深深根植于中华文明之中,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中国政府和人民的自觉追求,美丽中国需要美丽海洋,而海洋是全人类的海洋。中国主张构建的全球海洋治理,即是要打破海洋区块化的思维,冲破海陆藩篱、就海论海的片面认识,从全球海洋的整体视角来促进海洋开发利用与环境资源保护的平衡,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方向发展。

  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这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新时代中国参与海洋治理确立了基本原则,提供了路径指引。

  在海洋国际秩序领域,中国作为全球海洋治理的后来者,要争取合理合法的海洋权益,构建公平正义的海洋国际秩序,应在支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础上,在海洋治理领域积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断积累海洋外交经验,在国际海洋组织中树立形象、产生影响,与尽可能多的国家打造全方位、多层次、最广泛的“蓝色伙伴关系”,以建设者和改革者的姿态,参与塑造海洋国际秩序。

  在保护海洋环境领域,中国应有重要利益攸关方的自觉,将防止海洋污染、阻止海洋环境恶化作为大事来抓,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科技为先导,创新科技研发,大力发展洁能治污技术,在塑料垃圾处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打造样板工程,努力突破制约海洋生态保护的科技瓶颈,构建技术高地。同时,加强对深海极地的科考与评估,为人类海洋治理提供可靠的公共产品。

  在发展海洋经济领域,可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重点推进目标,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为助力,统筹协调陆海经济发展,加强互联互通建设,推进形成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海洋经济合作模式,利用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全球蓝色经济伙伴论坛等平台,构建高效、平等、务实的海洋经济合作治理体系,推动全球海洋经济发展。

  在维护海上安全领域,着力加强自身海上安全力量建设,在人道主义救援、打击海上犯罪、危机管理处置等领域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同时,积极配合涉海国际组织工作,与各国签署双、多边海上安全磋商机制,妥善协调各国关系,努力构建全方位、重合作、可持续的全球海上安全体系。

  《光明日报》( 2018年10月10日 11版)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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