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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积金运行始终“信”字当头

2018-10-19 05:32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诚信建设万里行】    

  光明日报记者 邱玥

  伪造证明违规骗提公积金、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的失信行为屡见不鲜。近期,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了一系列治理工作,通过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

  骗提套取公积金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获两名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这两名职工被列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与协助其伪造购房合同、增值税发票、结婚证等资料的中介人员一并被行政拘留10天。

  “由于一些缴存职工认识上存在误区,再加上不法中介想从中牟利,虚假宣传误导,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时有发生。”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据了解,2017年以来,因骗提住房公积金,湘潭共有48人被列入个人不良记录“黑名单”,并受到5年不予销户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惩戒,共追回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100多万元。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然而,最近几年来,各地违规套取公积金的案件明显上升。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黑色产业链”,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

  对此,今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等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动,要求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跨部门联合惩戒是对失信行为最为有效的惩戒措施。”浙江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制定了行业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公积金失信黑名单人员,执行3年内不得申请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惩戒措施,同时在网站公示失信信息并同步向市信用平台推送黑名单数据。“2017年,我们共查处不缴公积金、逾期不缴或少缴企业86家,实施责令整改行政处理93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5家,查处违规提取职工7人,贷款严重逾期74人,均按规定列入一般失信或严重失信。通过信用和执法的有机结合,形成了‘1+1>2’的积极成效。”该负责人说。

  拒绝公积金贷款将被计入信用档案

  “已经在公积金中心备案签约的楼盘,开发商却私下拒绝公积金贷款”,这样的失信行为屡屡发生,令不少购房者感到既气愤又无奈。

  借助失信联合惩戒手段,各地不仅加大对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处罚力度,同时也加大对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处罚力度。

  在山东青岛,对于拒不整改的开发商,管理部门暂停其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广东广州规定,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除被责令限期整改外,将被处以一万元罚款;福建福州明确了拒绝公积金贷款拒不改正的,计入信用档案,并对预售监管资金进行监管,完成整改前暂停网签。

  “今年以来,整治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成效显著,拒贷现象不复存在。”浙江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多部门、多举措的合力惩防,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有力地震慑了公积金失信行为。

  业内人士建议,要定期把明确拒绝公积金贷款的不诚信开发商企业进行公示,“只有管理部门多方联动,把诚信制度跟开发商拿地、销售挂起钩来,开发企业才不敢拒绝公积金贷款”。

  《光明日报》( 2018年10月19日 08版)

[责任编辑:张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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