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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如何激活“人、地、钱”活力

2018-10-26 04:17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记者 李慧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并明确提出了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等具体举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人、地、钱”三要素的活力。如何激活三要素活力,破除城乡藩篱,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为此记者进行了调研。

  激活沉睡的资源

  湖北荆州市公安县麻豪口镇沙场村贫困户陈新安没想到,去年自己一块田都没种,从地里赚的钱比往年还多了一两千元。原来,他把自家的24亩多田都入股到了村里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不仅拿到了每亩667元的保底收益,年底还拿到了2600多元的分红。陈新安说:“现在不种田不操心了,拿的钱比原来还多点,大家都争着加入合作社。”

  除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公安县还尝试创办劳务合作社和资本合作社,把农户重新组织起来,探索出一条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路子。

  在这一模式下,由村民参加合作社引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村民以土地入股获得保底收益,年底还能获得由市场主体盈利带来的股权收益分红,农户实现了流转土地挣租金、入股分红得股金、参与劳务拿现金的“多金”模式,收入大幅增长。

  近年来,由于农业生产成本的持续上涨和大宗农产品价格长期低位运行带来的双重挤压,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遇到了天花板,碎片化、分散化的土地很难产生效益。

  湖北公安县委书记刘润长指出,“三个合作社”新机制的主线就是集并土地、集合劳力、积聚资本。“三个合作社”探索重构了农业生产关系,其最根本的特征就是提高了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提高了传统农业对接市场主体的能力。企业家管田、职业农民专业化生产,沉睡的土地、人力、资本等要素资源得以全面激活。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指出,公安县的改革措施体现了对于人地关系、集体与农户个体关系的体制机制创新,这种创新不仅激活了农村土地、资金、劳动力要素活力,也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有利于土地集约化、生产专业化、规范化,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小农户对接大市场

  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显示,我国71.4%的耕地由小农户经营。小农户的分散经营、兼业经营,让他们无法与现代农业接轨、与大市场对接,处理好适度规模经营与小农生产的关系,是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解决的大问题。

  小农户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主体。如何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同时通过体制机制建设,引导、扶持小农户以现代理念经营农业、以现代技术从事农业、以利益共同体获得收益,在发展中至关重要。

  “现在通过合作社形式,企业到村里大规模流转土地容易了,村民想找活儿干容易了,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也不愁没人投钱了。”公安县孟家溪镇青龙村村干部陈登艮说。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分析认为,在农村,土地资源、资金资源、劳动力资源都分散于单个农户,农户自己无法有效利用,闲散的资源无法创造应有的价值。公安县发展各类合作社,把农村沉睡资源充分激活,给农民创造效益,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改革是篇大文章。我们在改革中,以‘三权分置’改革为契机、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在激活土地经营权、推进多要素联动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包括市场主体准入、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二三产业利润如何导入一产、市场风险防控和农民利益维护等方面。但在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也还需要在农村金融政策、信用合作等方面不断提供制度供给。”刘润长希望,有关主管部门能够在改革中赋予基层更大的探索空间。

  国务院参事、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杜鹰认为,破解这些难题,让小农户对接大市场,最关键的抓手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再加上全产业链的服务体系,把这一套系统培育起来,乡村振兴就有了基础。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刘奇指出,乡村振兴要有“三转”:第一转是观念转轨,第二转是动能转换,第三转是治理转型,要实现“小农户大农合”,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农民成为产业链上的受益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补齐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所有这些,都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解决乡村振兴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必须以改革创新的思路,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在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自身投入积极性的基础上,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说。

  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支持,更离不开社会资本的参与。社会资本的进入,不仅可以弥补政府和农民投入的不足,而且可以带来先进的理念、管理和技术。

  社会资本下乡,要如何保障农户的参与,确保农户得实惠?

  “由于目前农村产权市场不成熟,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各类资产特别是资源性资产缺乏合理的定价机制,难以充分估值,因而不宜长时间、大面积、一次性作价转让给社会资本,而应从长计议,主要以入股、联营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形成长期、稳定的收益分享机制。”叶兴庆说。

  “我们进行的‘三个合作社’探索就是要将农民联合成有机整体,与新型农业经营市场主体对接。以村社合一的方式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中多元合作、分工分业,带动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刘润长说。

  “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是让农民群众的钱袋子鼓起来,必须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模式设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户特别是贫困户成为最大受益者,通过制度设计避免‘垒大户’‘富了老板、丢了老乡’的现象,公安县的探索在这一方面就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孔祥智说。

  《光明日报》( 2018年10月26日 10版)

[责任编辑:孙佳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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